來論處理原則

  • 2010-01-24
 本報民意來論單元,即起配合改版,歡迎建設性之公共事務論述,以活絡意見自由市場。  處理原則如下:  一、來論請附真名、電話,以利聯繫,發表也以真名為優,以示負責。  二、字數不宜過長,以1500字以內為宜。  三、本社有刪改之權,不宜刪改者請註明。  四、涉及人身、隱私或與事實不符,不予處理。  五、個人來論之發表,不代表本社之言論、立場。  馬祖日報社 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