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祖正名提案及說明/連江縣名應經由公民投票決定改為馬祖縣/劉家國

  • 2010-02-09
 主文:
 長期以來,馬祖的縣名與大陸連江縣相同,致使行政名稱定位不明、民眾的鄉土認同混淆,為求「正名」,並為提升本縣觀光能見度,進而與世界接軌,提議依據公民投票法規定,由馬祖全體住民投票決定更改縣名為馬祖縣。
 說明:
 孔子云:「必也正名乎」,又說:「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由此可知「正名」的重要。
 民國38年(1949)海峽兩岸「分治」後,為因應戰時需要,政府於民國42年(1953)在南、北竿設「連江縣政府」,次年並分別於莒光、東引設「長樂縣政府」及「羅源縣政府」。民國45年(1956)馬祖實施戰地政務,長樂與羅源縣政府併入「連江縣政府」。
 隨兩岸關係和緩,交往漸增,各有「連江縣」之名已造成諸多困擾,例如:本縣參加各項國內、兩岸及國際性活動,為避免被誤認為中國大陸的連江縣,必須在連江縣後加上(馬祖);甚至因此縣名,馬祖人在台灣投宿旅館,常被當作是「大陸客」。縣名混淆不清的狀況,已經到了必須正視與解決的時候。
 我們提議「連江縣名應經由公民投票決定更改為馬祖縣」,所持理由如下:
 一、「馬祖」稱呼已經入憲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12項載明:「國家應依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地位及政治參與,並對其教育文化、交通水利、衛生醫療、經濟土地及社會福利事業予以保障扶助並促其發展,其辦法另以法律定之。對於澎湖、金門及馬祖地區人民亦同。」
 憲法乃是國家根本大法,憲法稱呼本縣為「馬祖地區」,從憲政體制來看,「馬祖」已有最高階的憲法地位,其代表性與正當性均大於「連江」。
 二、增進本縣居民之鄉土認同
 馬祖脫離大陸半世紀以來,四鄉五島已經形成一個獨立自主的生活圈,不論政治、經濟、文化、教育、價值觀念與土地認同,都有別於大陸的連江縣,這裡的居民被稱作馬祖人,也都自稱為馬祖人,但身分證卻登記為「出生地:福建省連江縣」,不但混淆了外人的識別,更模糊了馬祖人的鄉土認同。因此,縣名更改為馬祖縣,不但有助於馬祖居民的自我定位,更有利於增進鄉土之認同。
 三、提升馬祖觀光的「品牌價值」
 馬祖因媽祖得名,而「媽祖在馬祖」已經成為馬祖發展觀光最寶貴的資源,因此,更名為馬祖縣,最大效益在於大幅提升馬祖觀光立縣的「品牌價值」。除非馬祖無需觀光立縣,否則,我們豈能放棄具有更高知名度的「馬祖」不用,而繼續沿用令人混淆的「連江」?
 四、馬祖正名無涉統獨論戰
 反對馬祖正名者,所持主要理由是認為馬祖正名將助漲「台獨」聲勢。事實上,更改縣名僅是單純的「地方事務」,且有地方制度法第6條明確規範縣名更改的程序。但是「台灣獨立」卻牽涉國號變更、兩岸關係,及國際社會的承認等等,難度和風險都極高。事實上,中國大陸只關切「台獨」,而連江縣改名馬祖縣只是地方層級事務,並不影響兩岸關係,反而有助於化解兩岸縣名相同的困擾與不便。
 五、「馬祖」已走向世界舞台
 多年前,我國爭取加入關貿總協(GATT),即現在的世界貿易組織(WTO),以「台澎金馬關稅領域」的名義入會;神話之鳥-黑嘴端鳳頭燕鷗被發現,國際媒體爭相報導「馬祖」;紙鈔上曾經印有「馬祖」;各電視台播報新聞均有「馬祖」的天氣預報;馬祖居民自我介紹都會表明:我是「馬祖」人,我來自「馬祖」;台灣、中國大陸與國際社會都稱呼我們為「馬祖」。
 也許鄉親對「連江縣」存有感情,但事實證明「馬祖」的名號更貼近我們的生活,更有助於開拓知名度。現在馬祖的四鄉五島如同一個大家庭,而我們作為這個家的成員,有權利為自己的家換一個好名字,這個名字就是「馬祖縣」。
 公民投票提案領銜人 劉家國
 身分證號碼:Z100155388
 戶籍地址:連江縣東引鄉樂華村128-1號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