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區身障、老人、兒童坐船、搭車免費

  • 2010-02-11
 【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地區弱勢族群福利更上一層樓!縣府已頒布「連江縣老人、身心障礙者及六歲以下兒童乘車、船補助要點」,凡符合條件者,即可免費搭乘地區公車及縣內交通船舶。
 連江縣政府民政局表示,為體貼老人身心障礙者及六歲以下兒童搭乘公車及島內船舶,特別訂定「連江縣老人、身心障礙者及六歲以下兒童乘車、船補助要點」,以宏揚敬老美德,增進社會障礙者福祉及照顧六歲以下兒童;該要點主要條文摘錄如下:
 一、補助對象應設籍並實際居住本縣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年滿六十五歲以上、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六歲以下兒童。
 二、符合補助對象,凡搭乘轄內公車及島際船舶者應出示身分證件,查驗後,即可享受免費乘車、船之補助。
 三、補助標準:乘車補助-按月補助車船管理處新台幣九千元;乘船補助-海運行應逐月將實際乘船旅客名冊統計後,按人數每人以船票之半價給予補助,並檢具數量統計表及收據,行文本府請領補助款。
 四、交通局、港務處、連江航業有限公司及車船管理處應督促所屬駕駛員遵守下列執勤規則:確實查驗持本要點補助之乘車、船旅客身分。不拒載老人、身心障礙者及六歲以下乘客。保持良好服務態度,不得對乘客有態度不佳情事。客運、海運業者所屬駕駛員違反前項規定,經本府稽查或乘客投訴查證屬實者,依契約規定辦理扣款。
 五、稽核方式:為瞭解本計畫執行成效,本府得於辦理期間不定期擇派人員抽查搭乘車、船情形,並請交通局、港務處、連江縣車船管理處、連江航業有限公司應協助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