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重偉報導】針對設立籠漁具海域專區或公告籠漁具禁止放置區域,以及大陸漁工離岸限制從1000公尺下修到300公尺,同時取締未經申請定置網作業,區漁會理事長陳泰英與十幾位漁民向議會陳情;產發處長劉德全表示,章魚籠依照漁業法規定處置,以確保海洋資源永續;至於,大陸漁工離岸限制從1000公尺下修到300公尺,已報請漁業署尚未核定。
區漁會理事長陳泰英與十幾位漁民11日上午向議會陳情,由議長張永江代表接受,並邀請產發處長劉德全列席說明;漁民代表陳情主要論述各鄉均有漁民依靠章魚籠漁獲維生,要求開放章魚籠捕魚,建請政府設立籠漁具專區或公告籠漁具禁止放置區域,以保障漁民生存權,而非全面禁止籠漁具漁業。
產發處11月初依《漁業法》公告:清除海上非法章魚籠漁具,請漁民自行清除放置於海域中阻礙航道的漁網具及章魚籠,之後海域內非法章魚籠,依漁業法第9條逕行沒入銷毀,並針對違規船隻裁罰。同時依據《漁業法》規定,僱有陸籍漁工之漁船需有本國籍人員登船才能出海,並只能在1000公尺外進行作業。
陳情書主文如下:
一、建請議會監督縣府設立籠漁具專區或公告籠漁具禁止放置區域,以保障漁民生存權,而非全面禁止籠漁具漁業。
二、建請議會監督縣府函請漁業署開放地區漁船僱用大陸漁工,應距離岸邊300公尺以外作業即可,以保障漁民生計,因為外籍漁工作業沒有距離限制。
三、定置網破壞海洋生態更加嚴重,政府為何不一併禁止,卻禁止籠漁具漁業。
劉德全表示,聘僱大陸漁工漁船的近岸限制從1000公尺下修到300公尺一案,已報請漁業署爭取中,由於金門方面有意見,產發處希望金馬分開,馬祖先行試辦,目前漁業署尚未核定;至於,章魚籠部分因涉及釣魚和近岸漁業權益,因此各澳口依舊禁止開放,請漁民務必配合及諒解。
產發處指出,章魚籠被視為破壞地區海洋生態,原設計捕捉章魚,通常會有很多小魚被捕入籠,導致生態無法自然繁衍,地方政府2年前即公告禁止使用章魚籠。海巡與縣府今年已開始查處違法章魚籠,並在既有2艘合法章魚籠漁船許可到期,明年後將不再核發。
北竿橋仔村長陳麗君11日再度呼籲政府重視馬祖海域的濫捕與過漁現象,勿再放寬作業規定,以免漁業資源持續枯竭。
去年針對研商修正現行馬祖漁船僱用大陸船員及作業水域相關規定,漁業署曾聽取地區民眾意見,會中正、反雙方持不同意見,持放寬漁民表示,在1000公尺外捕不到魚;反對方認為此舉將嚴重破壞馬祖近海漁業生態,要求漁業署審慎考量。
漁民議會陳情 建請設立籠漁具專區、放寬大陸漁工離岸限制
- 2017-12-12
區漁會理事長陳泰英與十幾位漁民11日上午向議會陳情設立籠漁具海域專區或公告籠漁具禁止放置區域,以及大陸漁工離岸限制放寬。(圖/文:曹重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