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次庚寅、生肖虎年》,於萬家張燈結綵、寶號開張大吉之際;祝福鄉親在虎年-福虎生豐!恭喜發財!如虎添翼!萬事如意!
今年的馬祖日報版面,於年慶養精蓄銳期間,加以銳意革新、整裝待發,首日開張展現於讀者眼簾,無論版面內容、多元開放、民意接軌等,皆有長足進步,讓人賞心悅目,果然不同凡響,誠然可喜可賀也!
話題轉移至年節期間,適內政部正欲推動「不在籍投票」法案,即引起萬人注目、討論的重大議題。不過意料中,果然民進黨人反對的最為激烈;以我馬祖人的觀點審視此議案,恰似與民進黨人持相反角度,係採「非常支持、贊同」的意向,亦是多年來,所「渴望獲得、宿願得償」的最為理想的法案,可也是千呼萬喚符合公平正義的法案,終始為之出爐。筆者願究我馬祖人民期待此法案其因果與由來,分為臚陳如下:
一、「不在籍投票」是選區人民「選賢與能」的利器,其實,真正具賢與能的政治人物,是深得選區人民的愛戴,禁得起全民的考驗能耐。如果選區人民於選舉投票日,都能「不缺席、高投票率」下,由人民當家作主,無論於理論與實務面向,二者皆可並進實踐而選出每位選民所熟悉的、熱心服務的優質公職人物。
一旦「不在籍投票」機制建構起來,則於選區選民數增加下,相對選民數的「票值分母」必然加大,各選區的「票票數值」趨近,益發符合民主精神,亦是「選賢與能」最好的利器。一位具有擔當、賢與能者、能勤快服務選民條件的政治人物,實不必心虛的加以阻擋反對。
二、「不在籍投票」是符合現階段馬祖人民的願望與民主公平機制,民國六十年代起,馬祖人民普遍為了生計與子女受高等教育機會等需求,被大環境所逼迫萬般無奈下,則紛紛舉家遷移到北台灣,大多寄居於大台北、桃園地區。惟鄉親們大有「身處異鄉人,心繫故鄉事」的鄉愁,每每與故居鄉里實有難以割捨的情懷。
民國八十年代初期,因廢除戰地政務,始有地方自治上所具備的選舉與被選舉權。如樣的權利,同為中華民國國民的馬祖人民,相較與台灣人民,整整已荒廢了四十多年,是遲來的正義。馬祖人民為求這樣的權利而言,政府已經虧欠了許多。此時能擁有它,倘若如獲至寶,尚能彌足珍貴。惟當時少數「兩(ㄌㄤ ˇ)個(ㄜㄚ)聲(ㄌㄧㄤ)」檢調人員,仍然抱殘守缺,沿用戰地政務時期舊思維,死抱住不放「人治與霸權」的法匠角度;更有一些政客,為了自身的權力與眼前政治利益,予以推波助瀾的增長氣焰,以「閉室政治」方式,將兩股逆流匯聚成的虛擬法律氛圍。
果然,則有旅外馬祖人民為了返鄉行使合憲、合法的選舉權,不可思議的,竟然被冠以「幽靈人口」妨害選舉正確罪,或被起訴、判刑者計有502人,幾佔有投票權的一成,犯罪比例之高,已蔚成世界奇談。這些馬祖鄉親因本案纏訟數年,至年前才因證據不足,全獲得平反。惟無端被涉入,他們多已付出了龐大的財力、精神耗損、家人無止盡的牽腸掛肚等損害,進一步甚至有人因而自殺、為之精神耗弱等有之,確實僅為了區區行使這樣簡單的公民權,則付出了如此慘痛的代價,夫復何言?
今聞內政部正推動「不在籍投票」法案,如能立法通過,確是馬祖人民的福音,也符合現階段馬祖人民的願望與民主公平機制。今後不必為了選舉公職人員,必須放下手邊工作,搭船、搭飛機,奔波於台馬間,更遠離了莫須有抵觸法律風險、提心吊膽、勞命傷財的事,這些不合常理、不符公道的邪風,今後都將被一起拋之九霄雲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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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論/《虎年開講》內政部正推動「不在籍投票」法案,是馬祖人民的最愛! /文:陳儀宇
- 2010-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