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售超大型打火機都不合格 地區業者依法下架回收

  • 2010-02-26
 大型打火機可不好玩,此商品均不符合檢驗要求,標檢局請商家勿販賣並請民眾勿購買,以免造成居家及公共安全之危害。(圖/文:曹重偉)

 大型打火機可不好玩,此商品均不符合檢驗要求,標檢局請商家勿販賣並請民眾勿購買,以免造成居家及公共安全之危害。(圖/文:曹重偉)

 【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您有看過嗎?超大型的打火機,雖然很特別但隱藏著很高的危險因子;標準檢驗局基隆分局馬祖辦事處表示,坊間此種超大型打火機馬祖地區也有現貨,但經過標檢局檢驗,其結果均不合格,請民眾勿購買使用,以策安全。
 馬祖辦事處指出,近來市面上出現體積比一般拋棄式打火機大四倍、長達十六公分的超大型打火機,於傳統商店、禮品店、地攤及五金行販售給消費大眾,經該局於市面上購買五種廠牌型式之超大型打火機,參照國家標準CNS 10666「拋棄式打火機-安全要求」實施檢驗,檢驗結果均不符合國家標準之規定,該局將依消費者保護法相關規定要求業者下架回收。
 為防止幼童把玩操作打火機造成火災意外,該局參考美國消費者產品安全委員會(CPSC)做法,自93年8月1日起將單價低之拋棄式打火機,列入強制性應施檢驗商品,由於檢驗之目的在防止學齡前之幼童把玩或使用,故目前一般拋棄式打火機,均有符合CNS 10666國家標準之安全裝置設計。
 對於市面上出現超大型打火機,並無相關之商品標示或標示不完整,惟因造型新奇,消費者可能購買把玩,但因其填充之內容物為高壓易燃之液化燃料,如同不定時爆裂物,有影響居家及公共安全之虞。目前此類超大型打火機均不符合檢驗要求,請商家勿販賣並請民眾勿購買使用,以免造成居家及公共安全之危害。
 馬祖辦事處呼籲,家中有幼童之家長欲購用拋棄式打火機時,除應購買貼有商品安全標章之打火機外,打火機平時應放置於幼童取不到的地方,使用時應遠離臉部或衣物等易燃之物品,又打火機內裝高壓且具易燃特性之燃料,故應避免在50℃以上環境中受熱或長時間曝曬,尤其不應將打火機留置於車上,用完拋棄之打火機亦應避免擊穿燃料槽或放入火中,以免造成氣爆危險。並應確認安全裝置是否被拆除,更勿圖一時操作方便性,而將安全裝置自行拆除,且不要在小孩面前把玩打火機,以免其模仿把玩,而不慎引起火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