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爾忠邀經建會副主委研商縣第三期離島綜建實施方案

  • 2010-03-06
 經建會副主委黃萬翔與立委曹爾忠商議縣第三期離島綜建實施方案情形。(立委曹爾忠國會辦公室提供)

 經建會副主委黃萬翔與立委曹爾忠商議縣第三期離島綜建實施方案情形。(立委曹爾忠國會辦公室提供)

 【本報訊】為「金馬中長期發展計畫」及「第三期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經建會副主委黃萬翔昨日至立法院,與立委曹爾忠商議規劃方向與架構,以期計畫方案與預算編列能同步、有效落實執行。
 第二期(96年~99年)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計畫即將結束,第三期(100年~103年)計畫正在辦理規劃作業,時間緊迫,需地方政府盡快提出計畫。在第二期計畫中,因地方政府施行方向與中央規劃預算項目無法配合,故雖核定50多億元經費,卻無法逐年落實預算編列,致規劃與現實脫節。
 為避免類似情況再度發生,有關研擬連江縣整體發展綱要計畫部分,經建會將會同縣政府研擬馬祖地區之空間佈局及發展策略,以做為辦理連江縣第三期綜合建設實施方案之指導原則,並擬於99年5月底,提出離島地區整體發展綱要計畫。
 曹爾忠在會中表示,馬祖第三期離島綜合建設方案,應配合中央預算編列時程,在中央編列100年概算前即應完成,才能配合預算落實執行,避免重蹈第二期方案的覆轍,因延誤規劃,以致前兩年計畫均無法納入預算編列之窘態。
 另外,曹爾忠對年度離島建設基金的分配使用,表示應維持連續性並發揮產值;莒光消防分隊廳舍及有關養殖業永續經營、燕鷗保育及媽祖宗教活動等經費,也應支持推廣,不能間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