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竟瑋/南竿報導】九十九年度專長資格申請服一般替代役,四月一日起至十五日止受理申請。
凡八十年次(含)以前出生尚未接獲徵集令,希望以專長資格申請服一般替代役的役男,可於四月一日至十五日到戶籍地公所辦理相關作業。今年也持續受理留學生返國服一般替代役。
內政部役政署表示,以專長資格申請服一般替代役的役男,須先至內政部役政署網站(http://www.nca.gov.tw)「一般替代役申請作業資訊系統」登錄個人基本資料及選服時段、役別、機關(選定後均不得更改),並於公務機關上班時間持專長證明文件至戶籍地公所辦理「請服一般替代役」,於申請截止日(四月十五日)前由役男將申請資料掛號郵寄役政署(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二十一號)才算完成申請手續。
持國外學歷尚未接受徵兵處理的役男,亦應於申請截止日前,將經駐外單位驗證後的學歷證件(附中文譯本)郵寄役政署,但已返國(經徵兵處理)者,仍應先向戶籍地公所辦理「請服一般替代役」。
以家庭因素或宗教因素申請服一般替代役者,逕向戶籍地公所辦理。
為利役男生涯規劃,九十九年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作業,仍結合替代役徵集梯次時程,分為九九年下半年(七至十二月)及一百年上半年(一至六月)兩大時段,由役男自選單一時段、役別、機關名額提出申請,並按籤號順序徵集服役。
其他作業規定可至內政部役政署網站「最新消息區」或「一般替代役申請作業資訊系統」查閱。
專長資格服一般替代役 4/1起受理申請
- 2010-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