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沙塵暴來襲是否要停課問題最近引起各界討論,教育部針對是否停課邀請環保局、衛生署、勞委會、人事行政局及教育部相關單位,共同研議沙塵暴對健康的影響及其是否訂定相關之停課標準等相關事宜。會議中就沙塵暴對於學童是否應停課之相關因應,做成決議如下:
一、建立行政機關間之連繫窗口:中央政府由環保署橫向聯繫該部環保小組與國教司。地方政府由直轄市縣市政府環保局(處)橫向聯繫教育局(處),並向下聯繫各級學校,以隨時掌握最新資訊。另依據行政院環保署訂定之「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第四條規定,達一定污染程度,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即發布該測站涵蓋區域對應等級之空氣品質惡化警告。若縣市政府有超過禁止戶外活動的處置措施,應即循教育部校安通報系統進行通報。
二、各縣市政府有關沙塵暴空氣品質惡化警告之懸浮微粒濃度條件及學校因應措施依規定辦理。
三、沙塵暴具明顯區域性特質,縣市如考慮停課時,應由直轄市、各縣市邀集環保、衛生、教育、勞工、人事單位及家長團體、教師團體共同會商決定是否停課及相關因應措施。
四、針對學童之停課,必要時家長可以比照「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0條規定請家庭照顧假。
教育部為保障學童健康,將擬訂空氣品質嚴重惡化通報因應處理作業規範,以作為未來類似案件處理之依據。
沙塵暴是否停課? 教育部訂定相關停課標準事宜
- 2010-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