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連江縣第九屆鄉民代表暨村長選舉今起開放候選人領表,申請登記期間從四月十二日起至四月十六日止,連江縣選舉委員會呼籲有意參選者,攜帶相關證件資料,把握時間前往各鄉選務作業中心候選人登記處辦理登記。
連江縣選舉委員會今起正式公告第九屆鄉民代表會代表暨村長選舉候選人申請登記期間、地點,應具備之表件及份數,領取書表之時間、地點及應繳納之保證金等事項,提醒有意參選人密切注意。
連江縣選舉委員會指出,第九屆鄉民代表暨村長選舉候選人領表期間為四月八日起至四月十六日,申請登記期間為四月十二日至四月十六日止,時間為受理期間每日上午八時至十二時、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領表及申請登記地點為本縣各鄉選務作業中心候選人登記處,該會提醒,有意參選者把握時間及注意相關訊息。
登記時候選人應具備之表件包括:候選人登記申請書一份、候選人登記申請調查表一份、本人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一份(記事欄不得省略)、本人兩吋脫帽正面半身光面相片五張、刊登選舉公報之政見及個人資料一份、設立競選辦事處者其登記書一份,經政黨推荐者其政黨推薦書正本一份,經政黨推薦之候選人,應為該政黨黨員,並檢附加蓋中央主管機關發給該政黨圖記之政黨推薦書正本一份、以及國民身分證(驗後當面發還)。
另外,候選人學歷為學士以上學位,其為國內學歷者,應檢附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授予之學位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各一份,正本驗後發還;其為國外學歷者,應檢附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經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之國外學歷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各一份,正本驗後發還。畢業學校應經中央教育行政機關列入參考名冊,未列入參考名冊者,應經當地國政府權責機關或專業評鑑團體認可一份。
至於應繳納之保證金數額部分,鄉民代表會代表暨村長選舉每一候選人應繳保證金為新台幣三萬元整(保證金之繳納,以現金或台灣銀行馬祖分行、農會信用部簽發之本票或保付支票為限,繳納現金不得以硬幣為之)。登記為候選人者,應繳驗國民身分證(驗後當面發還),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前項登記者,並應繳驗受託人之國民身分證及委託書;國民身分證驗後當面發還,未註明影本之表件,一律不得以影本繳送登記。
第九屆鄉民代表暨村長選舉開放領表
- 2010-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