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暑假也是莘莘學子自食其力的好時機,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特別提醒涉世未深而欲打工的同學,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應慎選打工場所,不要被「工作輕鬆,月入10萬」等噱頭所騙,更不要被不肖營利事業虛報薪資。
打工學生應如何避免被虛報薪資呢?國稅局提出下列幾點注意事項以供參考:一、不可隨意將身分證、學生證等證件交予他人,亦勿提供他人影印。二、不可在未填明工作期間或薪資金額的薪資表上簽名或蓋章。領取薪資時,應詳細核對薪資表所載金額與實際領取金額是否相符,並且保留憑證,以做為日後舉證被虛報薪資時之證據。三、不可因貪圖小利,答應讓雇主虛(浮)報薪資,而觸犯幫助他人以不正當方式逃漏稅捐之相關刑責。
國稅局呼籲打工學生,萬一被虛報薪資時,可就近向國稅局提出檢舉,並檢附領取薪資之證明文件供核。若經調查屬實,不肖業者將受到處罰,而被虛報之薪資所得則可註銷。
學生暑假打工應慎選打工場所 避免被虛報薪資
- 2010-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