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了協助中低收入之家庭解決居住問題,內政部營建署每年推動「住宅補貼」方案,提供租金補貼、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今年度受理申請時間到九十九年八月十三日止,以期協助民眾減輕住宅負擔。
根據內政部營建署表示,該方案租金補貼提供每戶每月最高補貼租金三千六百元,補貼期間為一年;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提供二百二十萬額度優惠貸款利息補貼,最長償還期限為二十年,另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則提供八十萬額度優惠貸款利息補貼,最長償還期限為十五年。至於優惠利率則分為二類,第一類為具有弱勢身分條件民眾適用利率,目前為0.562%,不具第一類弱勢條件之民眾,目前利率則為1.137%。
若申請人之家庭成員具列冊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受家庭暴力侵害者及其子女、單親、重大傷病者、原住民、重大災害災民或申請人為六十五歲以上老人,於評點時將酌予加分且適用第一類優惠利率,即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減0.533%」機動調整,較第二類(一般戶)優惠利率少0.575%。
今年度係內政部營建署自九十六年度開辦住宅補貼之第四年,民眾提出申請之狀況踴躍,內政部營建署表示,若申請人數超過計畫辦理戶數,則將採取評點方式決定核定戶數;另外營建署也提醒,九十八年度租金補貼核定戶,若欲於領取九十八年度租金補貼完畢後接續領取九十九年度租金補貼,則仍應於九十九年度受理申請期間內,向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申請。
該方案之相關申請條件及規定,民眾可至內政部營建署網站(http://www.cpami.gov.tw)點選「快捷服務」項下之「住宅補貼及青年安心成家專區」查詢或洽服務專線02-27728333。
營建署住宅補貼方案 8/13截止申請
- 2010-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