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拋棄式及簡易型打火機」市面上隨手可得,經過標準檢驗局市購檢驗後,檢測結果全數合格,民眾可以放心購買,但使用上仍有許多規範必須注意,馬祖辦事處提醒民眾,使用時應遠離臉部或衣物等易燃之物品,家中打火機也應放置於幼童取不到的地方,以策安全。
鑑於民眾常使用拋棄式及簡易型打火機點煙或點香、燃燒金紙,且此類打火機在一般賣場、檳榔攤或超商即可輕易購得;標檢局表示,該局自九十三年八月起,將拋棄式及簡易型打火機納入強制性檢驗,為防止幼童把玩而點燃打火機,致發生火災意外,特別規定打火機必須有安全裝置之設計,故目前拋棄式及簡易型打火機,均有符合國家標準CNS 10666之安全裝置設計。
為保障消費者使用打火機之安全,於今年三月至五月期間,在超商、店家及大賣場購買「拋棄式及簡易型打火機」共20種廠牌型式,此次市場購樣檢測,係依CNS 10666選定「外觀」、「安全裝置」、「耐墜落性」、「耐內壓性」、「耐連續燃燒性」及「標示」等六項重點項目檢測,結果全部均符合國家標準之要求。標檢局指出,民眾於購買時除應選購本體印有商品安全標章之打火機外,使用時仍必須注意下列事項:
1、應確認打火機安全裝置是否被拆除,更勿圖一時操作 方便性而將安全裝置自行拆除。
2、家中打火機平時應放置於幼童取不到的地方。
3、使用時應遠離臉部或衣物等易燃之物品。
4、打火機內裝高壓且具易燃性之燃料,故應避免在50℃以上環境中受熱或長時間曝曬,尤其不應將打火機留置於車上或熱源旁。
5、用完拋棄之打火機亦應避免擊穿燃料槽或放入火中,以免造成氣爆危險。
該局也呼籲,近來市面上出現體積比一般小型拋棄式打火機大數倍之超大型打火機,前經該局抽樣檢驗結果,均不符合國家標準CNS 10666之規定,該局除依消費者保護法相關規定要求業者下架回收,並籲請商家勿販售此類超大型打火機,亦請民眾勿購買使用,以保護居家安全。若民眾於市面上發現業者販賣此類超大型打火機,可撥打該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7123反映,該局將派員前往宣導查察。
標檢局檢測市售拋棄式打火機 全數合格
- 2010-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