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電】標檢局從燦坤與倍適得等知名賣場購買數位相框檢驗,結果發現 5台不合規定,其中4家廠商生產的數位相框在「傳導干擾」與「輻射干擾」項目,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限制值。
標檢局官員說,傳導干擾與輻射干擾若不符合規定,會產生電磁干擾過大時,可能造成電視機與電腦畫面出現雜訊或是雜音問題,也可能發生誤動開關情況。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在台北市家電賣場隨機購買10台不同廠牌商品,有5台不符合規定,不過,知名大廠索尼 (SONY)、優派以及創見等公司所生產的數位相框,經標檢局檢驗後,均符合現行規定。
值得注意的是,崴聖實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數位相框沒有任何申辦檢驗紀錄,標檢局將依據商品檢驗法第60條規定,對廠商處以新台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標檢局也將崴聖生產的數位相框列為全數不合規定廠家。
同時,友旺科技、戰聲科技以及勝偉科技 3家公司的數位相框,在「商品檢驗標識、中文標示及元件查核」、「傳導干擾」以及「輻射干擾」等檢驗項目,也是全部不合格。
數位相框檢驗 半數不合格
- 2010-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