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FA專題系列報導之十二/建構台港新的溝通及交流平台

  • 2010-08-29
 為進一步促進台港雙邊經貿及文化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並進而提升雙方官方關係,在歷經近一年的努力與密集磋商,台港雙方業已分別各自成立政府支持的法人組織(我方名稱為「台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港方名稱為「港台經濟文化合作協進會」),突破長久以來進行官方接觸之禁忌。
 未來在此平台上,政府將加強官方的交流與往來,同時就雙方關注之公共事物展開協商,並將透過民間力量,協助推動台港民間經貿及文化等交流,藉以深化台港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