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總局長與民有約!海洋總局總局長林福安昨天舉辦「與民有約」座談會,親自會見區漁會理事長陳書平及多位漁民代表,當面聽取他們的心聲及由權責組立即做出回應;林福安強調,長期以來,馬祖地區大陸船越界入侵情事是時有所聞,嚴重破壞海洋生態與漁民生計,故此次為落實護漁政策,回應民眾要求,特別推出為期一個月的擴大取締專案,持續對馬祖附近海域規劃威力掃蕩勤務,以強力決心維護海上治安與漁業資源。
利用此次來馬主持「擴大取締越界大陸漁船勤務誓師大會」之便,海洋總局總局長林福安昨天特別舉辦與民有約座談會,包括建設局漁業課長劉剛、區漁會理事長陳書平、總幹事曹成俤、陳情漁民代表陳維軍、黃鵬飛、陳家明都受邀參加,海巡署方面由海務組長于哲鑫、馬祖海巡隊長陳泗川、岸巡大隊長王金萍、連江查緝隊吳文賢等人列席說明。
林福安致詞時指出,馬祖海巡隊在全體同仁努力之下,執行取締大陸漁船工作不遺餘力,九十七年計帶案行政處分272艘,九十八年帶案行政處分690艘,較九十七年增加418艘,成長幅度達154%,九十七年驅離317艘,九十八年驅離384艘,較九十七年增加67艘,取締成效雖有成長,惟仍與民眾期待有落差,且時有民眾以118報案反映。
而此次擴大取締專案勤務,每日將要求幹部帶班以強化執行成效,另為激勵團隊士氣,特別加重帶隊官權責,凡帶案行政處分成效較去年有顯著成長者,將從優予以敘獎,成效不彰或執行不力者,亦將予以懲處;其次,律定執行本專案勤務,各巡防艦艇執行前,應先透過岸際雷達掌握海域治安狀況,了解禁限制水域內大陸漁船集結情形,再由指揮官妥適分配掃蕩區域,並以帶案行政處分為主,同時請區漁會及漁業電台適時向漁民宣導掃蕩行動,以收遏阻之效。
之後是由陳維軍、黃鵬飛、陳家明分別說明「依規定三浬內禁止拖網作業,惟三浬外亦跨大陸海域,建請海巡隊能改為二千公尺以外可讓漁民拖網,讓漁民有生存空間」、「目前雇用大陸漁工漁船限制作業海域為二千公尺以外,以前因為國防安全考量,但現在時代背景已不同,建請海巡隊能給漁民維持生計,改成六百公尺以外並以勸導方式進行」、「目前莒光僅有一艘巡防艇執勤,大陸漁船常利用海巡隊勤務空檔時越區捕魚,建請增派人員及巡防艇進駐莒光,以遏阻大陸漁船侵入」等三項提案;海巡署回應方面主要以此些屬法令規範,非海巡隊權責所及,會透過相關管道向漁業署反映,至於莒光海防問題,若有需要南竿會全力前往支援,未來也會優先增加馬祖警艇及人力。
海洋總局總局長林福安「與民有約」 聽取漁民心聲
- 2010-10-03
海洋總局總局長林福安舉辦「與民有約」座談會,親自會見區漁會理事長陳書平及多位漁民代表,當面聽取他們的心聲及由權責組立即做出回應。(圖/文:曹重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