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為表彰現代傑出女性及獎勵青年優良德行與傑出成就,救國團「中華民國第21屆十大傑出女青年」暨「100年青年獎章」即起受理推薦選拔,連江縣團委會歡迎縣內各機關、單位、團體踴躍遴薦所屬殊勘表揚之優秀青年參加評選,凡符合資格者請將推選人推薦表及有關證明文件資料於十一月三十日前寄送至縣府觀光局彙辦,相關授獎辦法、推薦表可至救國團全球資訊網http://associations.cyc.org.tw下載專區或電洽縣府觀光局索取,電話:23061。
中國青年救國團100年青年獎章即起受理推薦,馬祖地區名額為一名,將代表連江縣團委會赴台參加全國表揚,歡迎縣內各機關團體、學校或個人向團委會推薦候選人,受理推薦時間自即日起至十一月三十日止,受理地址為馬祖南竿鄉介壽村76號,候選人條件為中華民國國民,須居住國內者,年齡13歲以上、40歲以下,當選人將在100年3月慶祝青年節活動中隆重接受獎章、獎座與當選證書;凡具有下列優良事蹟之一,足資青年範式者,得依據規定頒授青年獎章:
(一)忠勇事蹟:從事愛國活動,堅苦卓絕,不避艱險,著有功蹟者;或其他英勇事蹟足資表揚者。
(二)孝友事蹟:孝親睦鄰,友愛兄弟,眾所讚譽者;或其他孝友事蹟足資褒揚者。
(三)仁愛事蹟:冒險犯難,捨己救人,恤孤濟貧,有益於社會風氣者;或其他仁愛事蹟足資褒揚者。
(四)信義事蹟:誠信篤實,不苟取予者;或檢舉弊害,伸張正義者;或其他信義事蹟足資褒揚者。
(五)和平事蹟:消除民間隔閡,融洽地方感情,有助於民族團結者;或宣揚民族文化,加強中外青年合作,裨益國際和平者;或其他和平事蹟足資褒揚者。
(六)禮節事蹟:敬老尊賢,守法重紀,能起示範作用者;或其他禮節事蹟足資褒揚者。
(七)負責事蹟:盡忠職守,不避艱險,犧牲小我,達成工作任務;或其他負責事蹟足資褒揚者。
(八)勤儉事蹟:刻苦耐勞,純樸勤奮,堪為青年表率者;或增加生產,改良品質,有益於國計民生者;或其他勤儉事蹟足資褒揚者。
(九)強身事蹟:從事國民體育運動,著有成績者;或發揚體育道德,創造運動員典型者;或其他強身事蹟足資褒揚者。
(十)助人事蹟:推行社會服務,熱心公益事業,有助於社會進步者;或協助地方災害救濟,勇敢果決,並能迅赴事功者;或其他助人事蹟足資褒揚者。
(十一)博學事蹟:努力學術研究,有重要著述或發明者,或其他博學事蹟足資褒揚者。
(十二)有恆事蹟:經長期努力,鍥而不捨,終於完成有價值之工作者;或其他有恆事蹟足資褒揚者。
另中華民國第二十一屆十大傑出女青年同步進行選拔,即日起受理各機關團體推薦申請,歡迎各機關團體踴躍推薦優秀之青年參與評選,凡國籍為中華民國國民並居住於國內者,年齡20歲以上,40歲以下,性別為女性;具有下列優良事蹟之一,足資女性範式者,得依據規定頒授十大傑出女青年當選證書及獎座:
(一)對國家民族有具體重大貢獻者。
(二)對發揚我國固有美德,有特殊表現者。
(三)在科技方面,有重大發明或發現者。
(四)精研學術有重要著述者。
(五)在文學、藝術及體育等方面有重大成就者。
(六)發揚服務精神,造福社會,有具體績效者。
(七)從事生產與建設事業,對國計民生有顯著貢獻者。
(八)在本身工作崗位上成績優異,足為社會楷模者。
(九)在國際競賽上獲得優勝,為國家爭取榮譽者。
(十)刻苦奮鬥,克服困難環境,卓然有成,可鼓勵青年向上者。
救國團第21屆十大傑出女青年暨100年青年獎章即起受理推薦 30日前截止
- 2010-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