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處:符合免費乘車資格鄉親,仍需刷馬祖記名悠遊卡才能享有優惠

  • 2010-12-07
 【記者邱竟瑋/南竿報導】搭乘馬祖公車的鄉親們請留意,符合免費乘車資格的一樣要刷卡,而且是記名的馬祖悠遊卡,才能享有免扣款的優惠。
 連江縣公共車船管理處南竿站表示,設籍馬祖的民眾年滿六十五歲,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是地區高中職(含)以下學校學生、設籍兒童,都可享有免費乘車的優惠。不過必須持縣府交通局所核發的縣民悠遊卡,上車感應才能享用,免扣款,車資由縣府補貼。
 少數符合免費搭乘的民眾誤以為不需帶卡,造成悠遊卡機器無從記錄搭乘狀況,公車處難以申請票價補貼,民眾自己的權益也受影響。
 公車處提醒鄉親,凡設籍在馬祖,搭乘地方公車請務必攜帶縣民悠遊卡,如需申請請洽交通局0836-22408,縣府預計在民國一百年擴大免費乘車範圍至全體設籍縣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