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落實縣長免費搭公車政見,連江縣車船處宣導須知,敬請鄉親配合。
縣民免費搭乘公車宣導事項:
一、凡設籍連江縣縣民,自100年1月1日起,持馬祖縣民悠遊卡搭乘公車者,不分身分一律免費;未持卡搭乘公車者,依身分一般民眾需投幣15元,身障及學生憑證件投幣付費7元。
二、辦卡方式:請縣民備妥身分證影印本及相片一張,逕送連江縣政府交通局申辦或交由各鄉村公所幹事收件協辦,學生由各校收件代辦,凡第一次申辦者免費,如卡片晶片損壞更換需付費100元,遺失再辦者需付費120元。
三、公車處為依據刷卡紀錄向縣府申請補助經費之需,故爾後凡籍設本縣居民如未持有及遺失悠遊卡搭乘公車者,均需付費上車投幣,為避免產生困擾與爭議,造成不便之處,敬請縣民體諒。
四、為維護縣民的權益,請鄉親踴躍申辦馬祖縣民悠遊卡。
五、申辦單位地點:連江縣政府交通局,馬祖南竿清水村(梅石)84號。
六、服務電話:交通局(0836)22340 車船處:(0836)25755。
落實縣長免費搭公車政見 車船處宣導須知
- 2010-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