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拍板定案 寒假開學日2/14,2/19補課 地區比照辦理

  • 2011-01-06
 【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經過教育部開會拍板定案後,縣府教育局表示,會依據教育部決議實施,即今年寒假後開學日改為二月十四日,但須在二月十九日補課;教育局長邱金寶表示,這決議很符合地方特性及需求,也與先前調查的大多數教師、家長會的意向很接近,所以會行文各校統一依照教育部決議辦理。
 教育部日前宣佈今年寒假結束後的開學日是二月十一日,但由於當天是週五,才上課一天又要放假,不少人希望能夠延到二月十四日才開學,國內教育團體也反映指出,現代家長都會替小朋友安排假期,如果十一日就開學,不利於家長排假,基於學生學習完整、家長假期完整考量,期盼延到十四日開學。
 而縣府教育局也展開各校教師及家長會代表的意願調查,請他們表態,是否維持二月十一日開學,還是支持延後到二月十四日,如果教育部沒有硬性規定,即可依照地區教育界的意願,來決定開學的日期。
 對此,教育部原本仍有相當的堅持,要如期開學,讓學生「收心」,但北北基率先宣布延後開學,不過此爭議昨天有了重大決定,就是教育部由次長陳益興召集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家長、教師、校長團體代表等共同商議,做出「從善如流」的決議,今年全台灣各級學校寒假後開學日為二月十四日,統一在二月十九日補課;陳益興強調,這是基於全國一致性和維護學生受教權益完整等考量,才進行最後的統一定調,並非地方逼中央決定,而是對特殊因素的解讀不同。
 陳益興表示,各級學校學生學年學期假期辦法中規定,有氣候及特殊因素可以調整寒暑假假期,而對特殊因素的界定,各界解讀不同,他認為,要有統一規範,必須妥善修法。未來每年五月都會由教育部會商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教育機關明確宣布開學日期,以及開學日期若有調整產生的補課事宜;教育部並將二月十四日至十九日訂為友善校園週,而十九日的補課內容也以反霸凌、反毒、反黑宣導為主。
 因為地區教師及家長會也希望延後開學,而縣府教育局原先正調查各校教師及家長會的意見,原則上只要教育部沒有硬性的統一規定開學日期,就可以依地區教育界意願為依據,而昨天經過教育部開會拍板定案全國統一開學日後,現在不延到十四日開學都不行;局長邱金寶表示,延到十四日也與先前調查的多數結果相同,也認為此決議很符合地方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