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重偉報導】連江縣選舉委員會表示,依據選舉完成期限規定、避免與國家考試日期衝突等因素,107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票日期訂為107年11月24日(六);另因介壽國中小施工因素,第二投開票所將擇期會同相關單位另覓場址替代,屆時請選民密切注意選務訊息。
縣選委會25日召開第87次委員會議,由委員林其達主持,與會還包括陳其良、王鈿俤、張麗舉、李若梅等委員,監察小組召集人徐文明、專員李文鵬、主計處主任曹少玉及各組承辦人。
首先由選委會宣讀第86次會議紀錄及報告事項,包括中選會修正「公職人員選舉選舉公報編製及審查辦法」、107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票日期之訂定、107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候選人登記應繳納保證金數額、107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票日期起、止時間是否延長、107年辦理新住民模擬投票教學、鼓勵新住民擔任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事宜,以及公務員擔任投開票所管理員比例可望下修至三分之一。
有關107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選舉公報之編印,鑑於選舉種類及候選人數眾多,考量印製時間、編印經費等因素,中選會修正辦法草案第3條及第6條,增列得以對開尺寸編印,修正政見欄位版面長度及寬度,以及增列選舉委員會得等比例酌予調整政見版面,以賦予選舉委員會編排版面之彈性。
而107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票日期之訂定,公職人員選舉,應於各該公職人員任期或規定之日期屆滿10日前完成選舉投票。地方公職人員就本縣部分為縣議員、鄉民代表、縣長、鄉長、村長等5種。此屆地方公職人員任期至107年12月25日止,依上開規定,下屆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依法應於107年12月14日前完成選舉投票。
查歷屆縣(市)長、縣(市)議員選舉投票日,大抵均定於11月底或12月初之星期六舉行投票,103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票日為103年11月29日(六)。依考選部107年度考試計畫,107年11月17日至19日將舉行多項考試。考量上開選舉完成期限規定、避免與國家考試日期衝突等因素,107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票日期擬訂為107年11月24日(六)舉辦。
有關107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候選人登記應繳納保證金數額,查最近3屆縣長、縣議員選舉,縣長候選人保證金均為20萬元、議員候選人保證金12萬元。107年縣長、縣議員選舉候選人保證金數額擬參照上開3屆數額擬訂為20萬元、12萬元。就95年、99年及103年共3次鄉長、鄉代及村長選舉中,鄉長候選人保證金均是12萬元,鄉代及村長選舉部分除了99年保證金為3萬元之外,其餘2次選舉中保證金均為5萬元。107年鄉長、鄉代及村長選舉候選人保證金數額之訂定係各直轄市縣市選委會權責,惟選舉既同日舉行投票,各種選舉保證金數額允有一致之必要,擬參照103年選舉保證金數額,鄉長候選人保證金數額擬訂為12萬元,鄉代、村長候選人保證金訂為5萬元。
至於107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票日期起、止時間是否延長,考量投票時間延後,則開票結束時間亦將延後,以103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為例,於晚間23時25分始完成開票計票工作,如投票時間延後,則完成開票計票時間可能延後。尤其公民投票法修正條文經奉總統於107年1月3日公布,該法第23條明定主管機關應於公民投票案公告成立後1個月起至6個月內舉行公民投票,該期間內有全國性選舉時,應與該選舉同日舉行。107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如有公民投票同日舉行投票,投票種類增多,則完成開票計票時間恐更為延後,選委會表達不贊成延長投開票截止時間。
意見交流及臨時動議上,委員指出介壽國中小因為施工因素,無法依往例安排為第二投開票所,由於福澳、復興兩村投票人數眾多,替代場所有必要慎重遴選,會中也決議會盡快現勘合適場所,再行公告周知。
縣選委會:今年五合一選舉 介壽國中小施工第二投開票所將另覓場址替代
- 2018-01-27
縣選委會25日召開第87次委員會議,由委員林其達主持。(圖/文:曹重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