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避免春節期間慢性病患者用藥中斷,健保局表示,持有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患者若領藥時間剛好是春節期間,可以提前從24日起到醫院領藥。
健保局表示,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是指醫師開給病情穩定慢性病患者的長期用藥處方箋,有效期間為醫師開給處方日起3個月內,每次調劑按病情需要,一次可以給予30日以內的用藥量。
不過,健保局說,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調劑領藥者,必須在上次給藥期間屆滿前7日內,憑原處方箋再次調劑下一個月之藥品,因為有些病患的領藥期間可能剛好在春節假期期間,因此,開放民眾提前領藥。
健保局說,為了避免民眾用藥中斷,持有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民眾,且下個月領藥時間剛好在1月29日到2月11日,都可以提前從1月24日(春節前9天)起領藥,也可以紓緩過年前領藥人潮,健保局已經請全國特約醫院、診所、藥局配合民眾領下個月用藥。1000118
過年用藥不中斷 慢箋提前領
- 2011-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