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臺閩地區100年度自學進修高中畢業程度與身心障礙國民高職畢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自100年1月21日起至1月24日止,分區免費受理報名,並定於3月6日舉辦考試1天,凡年滿20歲(80年9月1日以前出生)及年滿18歲(82年9月1日以前出生)具國民教育階段參與經主管機關核准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國民均可報考。考試科目(5科)均及格者,即可取得高中或高職同等學力及格證書。馬祖地區報名及考試地點在馬祖高中。
為鼓勵失學國民自學進修,教育部中部辦公室與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高雄市政府教育局依據「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辦法」全國分10區聯合辦理本項考試。民眾參加考試5科成績各達60分,即由各教育主管單位發給及格證書,證明其具有同級正規學校畢業程度同等資格。部分考試科目及格者,發給各該科目及格證明,之後報考本項考試時,得免考及格科目,並累計至全部科目及格時,發給及格證書。
該項高中畢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內容,是以現行高級中學99學年度畢業班3個學年所使用的課程標準為範圍,除國文、英文、數學為必考科目外,自然學科含物理、化學、生物及生活科技,社會學科含歷史、地理、公民與社會;身心障礙國民高職學力鑑定考試科目除共同科目外,依其障礙別應試其專業科目,民眾可至各考區索取簡章。
高中職學力鑑定考試 1/21受理報名,3/6考試
- 2011-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