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電)疾管局表示,25日起到2月底止放寬公費抗病毒藥物使用條件,凡「高燒持續48小時以上」及「流感患者且接觸之親友有類流感症狀者」,都可以使用。
國內進入流感高峰期,尤其現在很多醫療院所的流感疫苗已經逐漸用完,為防止流感疫情擴大,從即日起到2月底止,放寬公費抗病毒藥物「克流感」等藥物的使用條件。
疾管局說,放寬對象包括發燒48小時以上的病患,以及本身為類流感患者,且共同居住、學校有同學也有類流感症狀,都可以使用公費藥劑。
另外,疾管局提醒,根據現行規範,醫療院所醫師若發現重大傷病或心血管疾病、肝、腎、糖尿病等的類流感患者、過度肥胖、需及時用藥的類流感孕婦、活動力低的類流感幼童等,都應該立即給藥。
疾管局說,公費流感抗病毒藥物配置在全國約500家醫療院所,其中200家有急診的醫院,春節期間也會增加藥物配送。
根據疾管局統計,全國上週新增134例流感重症病例,其中126例為H1N1新型流感,5例死亡,死亡病例都沒有接種流感疫苗。
防流感 高燒2天可公費用藥
- 2011-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