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民眾施放爆竹煙火 認明貼認可標示產品注意安全

  • 2011-01-27
【本報訊】春節將近,民眾施放爆竹煙火,東引消防分隊提醒具有一定之危險性,勿購買來路不明或無認可標示之爆竹煙火,且小心施放以免造成災害。
 東引消防分隊呼籲民眾於購買爆竹煙火時應認明貼有「認可標示」之產品,施放前應先閱讀使用說明,在安全無虞的情形下進行燃放,確保自己及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施放時應注意事項:請依使用說明施放。施放時選擇空曠處所;不可對人、建築物及易燃物施放;12歲以下兒童禁止施放摔炮類、飛行類及升空類之一般爆竹煙火;施放飛行類之一般爆竹煙火應固定妥當後,再垂直對空發射;同時,不可大量施放,避免引起意外事故;勿於深夜等寧靜時段施放,以免產生噪音擾人作息;施放後,以水澆熄並待其冷卻後,丟棄至垃圾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