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風室辦理九十九年度公職人員財產定期申報

  • 2011-02-15
 政風室辦理九十九年度公職人員財產定期申報,由秘書長劉羽茵公開抽出曹爾元等11名公職人員辦理實質審查。(圖/文:曹重偉)

 政風室辦理九十九年度公職人員財產定期申報,由秘書長劉羽茵公開抽出曹爾元等11名公職人員辦理實質審查。(圖/文:曹重偉)

 【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縣府政風室辦理九十九年度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公開抽籤實質審查及前後年度申報財產比對,依法務部規定從公職人員之14%比例辦理實質審查,昨天特別在擴大主管會報前由秘書長劉羽茵公開抽出曹爾元等11名公職人員辦理審查;主任詹政曇提醒申報人員誠實辦理提報,未依規定期限申報時,政風單位就其有無正當理由不為申報之情事進行審查。
 政風室依據「政風機構辦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審核作業要點」規定,辦理九十九年度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公開抽籤實質審查;主任詹政曇表示,經法務部通告,九十九年度公開抽籤實質審查比例定為14%,又比對前後年度所申報財產之執行方式,於前述公開抽籤實質審核比例14%中另依2%以上比例,至少一人,以公開抽籤方式擇定之,同時應確實貫徹「個案查核」之工作,以達強化防貪止弊之預防效能。
 對於申報人之財產申報資料,將以抽樣方式進行審查,並應於工作會議或其他公開場合進行;政風室就利用昨天縣府召開今年第一次擴大主管會報之前,由秘書長劉羽茵擔任抽籤人,主任詹政曇擔任監察員,以公開抽籤方式抽出應受實質審查之申報資料;抽籤名單如下:劉金弟、陳天喜、曹爾元、陳欣怡、陳學源、陳書安、陳美金、徐文明、曹少玉、劉燕楓、陳行鑫等11位,需比對九十八及九十九年申報所得者為劉金弟。
 政風室也指出,有下列情形之一,將就申報人之申報資料進行審查:
 一、陳情或檢舉人以書面或言詞敘明申報人之姓名,且指明其申報不實或涉有貪瀆之情事者。
 二、申報人平日收支與所申報之財產顯不相當者。
 三、申報人之居住房屋、使用財物與申報內容不同或有未經申報者。
 四、經民意代表質詢或經媒體報導,並有具體事證者。
 五、有事證足認申報人因職務關係與廠商交往密切、關係複雜者。
 六、有事證足認申報人涉足賭場、酒家、舞廳及其他不當場所者。
 七、申報人與他人金錢往來頻繁或有拖欠之情事者。
 八、申報人因財產糾紛,現正涉訟中,或涉嫌犯罪,現由軍、司法機關偵查或審理中,認有審查必要者。
 九、其他事證足認申報人有申報不實或貪瀆之嫌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