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胎可聘外勞? 勞委會:慎重。100/02/20

  • 2011-02-20
(中央社20日電)是否開放有第2 胎子女的家庭可聘請外籍勞工,勞委會表示,這項政策必須非常審慎評估,若因此影響本國婦女就業機會,得不償失。
 經建會研議開放有第2 胎子女的家庭可聘請外籍勞工照顧小孩,引起話題。勞委會指出,此手段是否增加婦女生孩子的意願、提高生育率,仍有諸多疑慮;保障本國勞工工作權更重要,因為台灣有許多數弱勢婦女從事保母、家庭照顧的工作,一旦開放外勞加入,勢必排擠本國婦女救業機會,得不償失。
 勞委會推動的性別工作平等法,讓勞工有育嬰留職假、育嬰留職津貼、家庭照顧假等,都是希望有更好的環境和條件能促進生育率。她贊同勞團提出「提供公共托育環境更為重要」的意見,並願努力協助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