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檢局:3/1起除濕機擴大檢驗範圍,納入能源效率規定

  • 2011-02-26
 【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春天來到,雨季也即將來臨,地區民眾又將面對濕氣很重的日子;標準檢驗局馬祖辦事處指出,地區機關及民眾常用的除濕機,將自三月一日起擴大檢驗範圍,並納入能源效率之規定,提醒鄉親選購及使用除濕機時,應注意是否貼有「商品安全標章」,並檢視廠商名稱及地址、電器規格(如:電壓、消耗功率)及型號等各項標示是否清楚,如對商品是否經過檢驗合格有疑問時,可洽詢問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7-123。
 為保護消費者權益,落實國家能源政策,推動節約能源並提升用電器具能源使用效率,標準檢驗局已於去年九月三十日公告修正除濕機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將其檢驗範圍由原先消耗電功率500W以下擴增至1000W以下,具壓縮機式者,且增加能源效率基準之相關規定,並自今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上述商品之檢驗方式均採型式認可逐批檢驗或驗證登錄雙軌並行。採型式認可逐批檢驗者,商品應先申請型式認可,取得型式認可證書,並於商品進口或出廠前報請檢驗,符合檢驗規定後,始得於國內市場陳列銷售。採驗證登錄檢驗方式者,商品取得驗證登錄證書後,即可憑以進口或出廠銷售。
 標檢局表示,除濕機產品業者應於完成檢驗程序,並於產品本體貼附「商品安全標章」後,始可於市面上陳列銷售。該局呼籲相關廠商儘速辦理商品型式試驗及完成必要之檢驗程序,以免屆時影響商機。自今年三月一日起,若進口或國內產製商品未符合新公告修正之相關檢驗規定即上市銷售且經查證屬實者,將依「商品檢驗法」相關規定辦理;該局也提醒民眾使用除濕機時,一定要注意使用安全,特別是不可以將衣物覆蓋在除濕機上除濕,避免引發火災意外,以保家居平安。使用除濕機時並須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1、先檢視產品使用說明書,依使用說明書規定方法使用,並應特別注意產品使用說明書所列之警告事項。
 2、除濕機不可使用於密閉之衣櫥或更衣間,使用時不可將衣物覆蓋在出風口附近。
 3、除濕機使用時,應與牆壁、家俱及窗簾保持適當之距離,以避免通風不良造成機體散熱不易。
 4、除濕機應避免於無人看管或晚上睡覺時使用,若長時間離開使用場所時,應關閉電源,並將插頭拔離電源插座。
 5、濾網應定期清洗或更換,避免因灰塵附著而使進風量不足,進而造成內部零件處於較高溫度環境下運轉,影響其除濕能力且增加危險性。
 6、請定期依使用說明書之清潔保養方法擦拭除濕機外殼與清洗或更換濾網,清潔保養前,切記先將電源插頭拔離插座;擦拭外殼時,應防止水滲入電器內部,以避免危險;濾網清洗後應先將其晾乾後再置入除濕機內使用。
 7、若有故障現象發生,應將除濕機送至廠商指定之維修站維修,切勿自行拆開修理。
 標檢局呼籲大家多一分注意,就能減少一分災害發生的可能,經過該局檢驗並貼有「商品安全標章」的電器產品,代表該商品符合相關國家標準或國際標準的要求,但民眾使用電器時,仍應注意安全之使用事項,才能確保使用安全無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