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電】儘管衛生署放寬公費克流感的供應,但是流感病患想吃克流感緩解病情,基層診所通常只有自費藥;如果不想自費,還是得到大醫院和衛生所。
衛署疾管局說,1月底放寬克流感給藥條件,春節後供應公費克流感的醫療機構增到 880家,只要有類流感症狀的病人,持續高燒2天或同住者有類流感症狀,就可以請醫師處方使用克流感。
話雖如此,這880家醫療機構不是衛生所,就是中大型醫院。開業的診所醫師說,生意好的診所不在名單上,就只能供應自費的克流感,不然就是轉介病患去找衛生所醫師。
市售每盒約新台幣1000元的克流感,要是小孩得了流感,父母捨得花錢買藥,如果大人自己得流感,大多是忍個2天再說,萬一病情急轉直下,就會錯過流感發病48小時內的克流感投藥黃金期。
開業的診所醫師認為,參加健保家醫群的2000家診所都有合作轉診的大醫院,疾管局可精選其中1000家試辦公費提供克流感,至少讓經濟弱勢的病人免費使用克流感。
醫院小兒科醫師指出,通常第1個病患被診斷出流感,同住家人、同班同學接著發病,使用克流感沒有問題,其他情況就很難說;克流感給藥標準看似寬鬆,實際上不容易拿捏。
開業的診所醫師說,各縣市衛生局認為,醫院和衛生所中規中矩,比較不會濫用,造成抗藥性。
鎖定醫院和衛生所提供克流感,無形中促使流感病人擠到醫院就醫,醫院未設流感特別門診集中管理病患,以致於在門診、急診等候的時間愈長,其他病人被傳染的風險愈高。
2年前衛生署採購30%人口所需的各類抗病毒藥物,以克流感為最大宗。衛生署目的是在新流感大流行初期,供應病患公費使用克流感,控制疫情擴散,爭取疫苗生產時間,根本不是用來應付每年都有季節流感疫情。
疾管局不是藥商,如果擴大釋出公費克流感,只能請地方衛生局配送;若2萬家診所統統有藥,要避免私吞、轉賣、假帳等缺失,涉及藥品計價核銷的技術關卡,這超出疾管局的專業能力。
流感防疫專題報導(2)/公費克流感 診所病患吃不到
- 2011-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