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連江縣監理所開徵列管各型營業車輛100年春季汽車燃料使用費2月25日已寄發各車主,若於3月15日仍未收到繳款書者,請儘速至監理所補單繳納,電話22694。
開徵繳納期間請車主朋友持汽車燃料使用費定期開徵繳款書逕至台灣銀行馬祖分行、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萊爾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或郵局劃撥繳納款項。
這次各型營業車輛汽車燃料使用費開徵繳納日期自100年01月01日起至3月31日止。逾期未繳納者,以免逾期受罰。
監理所開徵營業車輛春季汽燃費31日前繳納。100/03/08
- 2011-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