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北竿召開國民年金宣導會

  • 2011-03-28
 民政局於北竿舉辦國民年金宣導會。(圖:民政局提供)

 民政局於北竿舉辦國民年金宣導會。(圖:民政局提供)

 【本報訊】國民年金自97年10月1日開辦迄今,未參加勞保、農保、公教保、軍保之25歲至未滿65歲民眾已陸續收到國民年金繳費單,對國民年金不甚瞭解,認為不必繳納,卻不知已損失自身權益。為讓民眾瞭解國民年金內涵,民政局於北竿鄉特舉辦2場國民年金宣導會,以播放短片方式說明國民年金制度,包括納保對象、保費計算及各項給付(老年年金、老年基本保證年金、身心障礙年金、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喪葬給付及遺囑年金)加以說明,讓民眾知道所繳保費不會白繳,可累計保險年資,等到年滿65歲時領取老年年金。
 對於弱勢者或無力負擔保費之民眾,該如何維護自身權益呢?在宣導會中告知民眾向戶籍所在地公所申辦「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資格認定」來減免保費,只要符合資格者,由政府替民眾負擔部分保費,替民眾節省荷包。其申辦方式及所備資料可向戶籍地各鄉公所民政課國民年金人員洽詢。而民眾獲得保費減免後,遷出戶籍地縣市時,必須辦理資格異動,並向遷入地縣市重新提出申請,以免喪失減免資格。
 最後民政局提醒民眾逾十年之欠繳保費將不能申請補繳及累計年資,也不能擇優計給,呼籲國民年金被保險人按時繳費,給付才不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