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物價節節上漲,民眾更加關心自身荷包,而桶裝瓦斯向來也是大家關心的項目之一;縣府建設局表示,行政院消保會已經通過「家用液化石油氣供氣定型化契約範本」,桶裝瓦斯保證金及殘氣退還機制已納入範本規範,要求業者一定要全額退還押瓶費及殘氣費用,呼籲消費者在購買瓦斯時,一定要跟業者簽訂契約,以保證自身權益。
建設局指出,根據「家用液化石油氣供氣定型化契約範本」,涉及瓦斯鋼瓶的購買、檢驗、維護等費用應由瓦斯業者負擔,而消費者則需於使用期間善盡保管責任,並需支付瓦斯押瓶費用作為保管依據。未來消費者與瓦斯業者簽訂契約時,需在契約中清楚註明瓦斯押瓶費之支出金額,如果消費者選擇更換瓦斯行或是選擇解除契約時,瓦斯業者需無條件退還原先支付之押瓶費。
其次,關於爭議已久的瓦斯殘氣退還制度,依據該契約第8條的規範,未來瓦斯業者在回收桶裝瓦斯時,應量秤瓦斯桶內的殘氣量,並依據回收當日的交易價格,按比例退還消費者未使用之氣價,有效落實公平合理交易之精神。
有關桶裝瓦斯零售價格之揭示,除了於契約第3條中有所規範外,另依據「石油管理法」第19之1條規定,經營桶裝瓦斯零售業務,應於營業場所清楚標示零售價格,並需確保桶裝瓦斯之灌裝量應符合規定,如有違反者,則可依據同法第47條規定,裁罰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命限期改善。
建設局表示,有關「家用液化石油氣供氣定型化契約範本」現已公告於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網站,民眾可自行下載參閱。未來經濟發展局將結合液化氣體燃料商業同業公會,加強推廣轄內各瓦斯業者使用該契約,亦將持續加強對瓦斯行與分裝場進行桶裝瓦斯灌裝量及價格標示查核。同時,經發局也再次呼籲,未來民眾欲使用桶裝瓦斯時,可主動詢問業者有無提供定型化契約簽訂服務,藉透過定型化契約之簽訂,有效保障自身消費之權益。
政院消保會:桶裝瓦斯保證金、殘氣退還機制已納入範本規範
- 2011-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