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參賽選手應全程穿著救生衣及釘鞋,否則禁止參與比賽,於比賽中途違規經警告未聽指揮者扣該員總成績1000公克。
2. 在比賽前及比賽過程中不得飲用含酒精飲品。
3. 每人限用1竿1鉤,浮游輕磯釣法,禁掛誘餌籠,釣餌和誘餌皆由大會提供,禁用其他餌料(本會提供誘餌粉2包、2塊南極蝦、1包麥片)。
4. 選手釣獲之合格魚獲應當場自行裁判丈量確認合格後裝袋,不合格之魚獲應當場放生。
5. 參賽者須將垃圾放入垃圾袋內,於賽程結束後配合將磯釣場地現場及周邊環境完成整理作業,所有垃圾均需帶上岸統一收集帶回處理。
6. 比賽魚種以鯛類(包含黑鯛、黃鰭鯛、黃錫鯛、嘉臘、赤鯮)及毛類(白毛、尾長黑毛、菜毛)為主,及格魚體長度(全長)鯛類需30公分(含)以上、毛類需25公分(含)以上,未達標準之魚獲應當場放生。
7. 採個人賽,釣點由抽籤決定。作釣時得移動
8. 評分方式以個人及格魚獲(鯛、毛類合併計算)成績計算至10公克為止,進入決賽總重量最重者優勝取前三名頒發獎金及獎盃。
9. 比賽注意事項:
(1).大會提供午餐便當及晚餐餐會。
(2). 所有合格魚獲,經秤重後由會員帶回。
(3).如遇海象不佳,比賽順延至下週。
10. 若有未盡事宜及爭議事項,由大會裁判會議裁決,選手不得再提異議。
11獎項:
(1).比賽成績取前三名,第一名頒發獎狀乙紙及獎金3千元,第二名頒發頒發獎狀乙紙及獎金2千元,第三名頒發頒發獎狀乙紙及獎金1千元。
(2).特別獎一名,取鯛類、毛類以外魚種1.5公斤以上且為最大尾者,頒發獎狀乙紙及獎金1千元。
100年馬祖磯釣協會會內磯釣大賽相關辦法
- 2011-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