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再度重申如有塑化劑污染產品自行下架 並加強稽查下架情形。100/05/29

  • 2011-05-29
100/05/29【本報訊】連江縣衛生局針對食品遭塑化劑污染,請地區食品相關業者查察販售產品,如有塑化劑污染產品,自行下架,如使用起雲劑者必須於5月31日零時前提出安全證明。衛生局將加強稽查地區食品販賣業者販售品項及不合格下架情形。
 衛生署訂定「塑化劑污染食品之處理原則」,凡屬「運動飲料」、「果汁飲料」、「茶飲料」、「果醬、果漿或果凍」、「膠囊錠狀粉狀之型態」等5大類食品,含有署生署確認塑化劑污染起雲劑及其相關產品者,必須立刻下架回收;如有塑化劑污染產品,自行下架,如使用起雲劑者必須於5月31日零時前提出安全證明。,否則禁止販售,經查獲違反者依法從重處罰。
 食品遭塑化劑污染品項資料,請上衛生局或衛生署等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