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馮紹夫報導】連江縣交通旅遊局提醒民眾,即日起至3月10日,全縣公有路外停車場及路邊停車格內無牌及廢棄車輛,請車主盡快遷移至他處,逾期未移走將由環境資源局執行移置及清除任務。
連江縣交通旅遊局表示,為維護公有路外停車場及路邊停車格整潔及利於車輛停放,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40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及連江縣停車場管理自治條例,對車格內無牌及廢棄車輛進行清除,請車主盡快將車輛移至他處。
交旅局同時表示,公告之公有路外停車場包括:介壽廣場周邊停車格、福澳運動場周邊停車格、清水村周邊停車格、馬港海天民宿及卡蹓英雄館前廣場及周邊停車格。提醒民眾本月10日是最後期限,務必於10日前移走,否則請環境資源局協助清除。
交旅局:即起至10日強力取締停車場與路邊停車格無牌及廢棄車輛
- 2018-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