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9日電)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9日晚間呼籲塑毒受害者向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法律扶助基金會及各地方政府消保官辦理申訴與求償登記;其中前兩個管道的申訴案件,消保會將協助求償。
消保會表示,已協調法務部、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及法律扶助基金會辦理消費者申訴或求償案件登記及諮詢服務,經彙整後,由消保會協助消費者求償。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共有21個分會,設於各地方檢察署,網址為www.cvpa.org.tw。法律扶助基金會共21分會、121個據點,網址www.laf.org.tw。
消保會說,消費者也可以依據消保法第43條規定,向企業經營者、消費者保護團體、各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或消保官申訴;申訴案件未獲妥適處理,得向各地方政府的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對於消費者擔心舉證不易,消保會表示,個案比較難證明因果關係,但依據疫病學,可透過集合足夠受害者食用相同東西,又出現相同病症舉證。
塑毒事件商品種類很多,目前以食用保健食品的孕婦與孩童較易舉證;過去曾發生過的集體求償案件,則有多氯聯苯事件。
消保會籲塑毒受害者登記求償
- 2011-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