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公教年金改革受損部分 縣府人事處:提供協助辦理複審及訴願

  • 2018-03-11
 【記者馮紹夫報導】年金改革實施在即,退休公教人員退休所得受損部分;縣府交付人事處提供協助辦理複審及訴願,維護退休公教人員應有權益。縣府人事處長林承澤表示,成立專責窗口協助退休人員個別提起救濟,預先備妥複審書、訴願書範例及相關需要資料,協助辦理複審、行政訴訟、訴願等業務,一次到位完成。
 年金改革將於107年7月1日實施,銓敘部及各主管機關將分別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及《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重新核定退休公教人員之退休案,所得將減少。
 縣府人事處籲退休人員採取正確救濟途徑,並說明退休案重新核定程序及退休公務與教職員提出救濟程序:
 退休公務人員部份,由銓敘部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重新審定,因此應依《公務人員保障法》於簽收行政處分的次日30日內,向銓敘部提起複審,由銓敘部轉陳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審理;如遭駁回,再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縣屬退休國中、小教職員部份,則由縣府依《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重新核定,因此依《訴願法》於簽收行政處分的次日起30內,向縣府提起訴願,由縣府轉陳教育部訴願委員會審理;如遭駁回,再向地方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全國公務人員協會退休金訴訟救濟與釋憲說明會馬祖場12日下午2時在國民黨連江縣黨部2樓,電0932261764李寶玉(連江縣退休公教人員協會總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