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前)
文獻中的「復」,其義為「招魂」,馬祖喪禮未見此例。本地只有對海上航行經過「復」的程序之後,才真正開始辦喪事。
40、 「釣魂」的馬祖方言說ㄉㄧㄡ ㄏㄨㄥˋ,diou hungˋ。由道士施法術,將浸在海中的靈魂請上岸。
41、 報王,報亡,兩個詞語都有鄉親使用。因為二者方言同音,意義略有不同。「報王」是喪家向地方正神白馬尊王報告。「報亡」是指向正神報告某人死亡的事實。
42、 也可以請村莊中嫻熟祭祀禮儀的人帶領。
43 、「壽(冫兔)」本義是指壽命斷絕,本地文獻常寫成「受怪」,其後詞義弱化成:辛苦、窮苦、不幸、難過等。它的方言語音是:ㄒㄧㄡˋ ㄨㄞˇ,siouˋ uaiˇ,為方便國語注音,此地將「ㄙ」改為「ㄒ」,實際上福州方言中沒有「ㄒ」的音。
44 、用三塊床板架在兩張長板凳上,它構成簡易的小床,亡人置於其上進行斂屍事宜。方言說:ㄙㄤˇ ㄋㄛㄩˋ ㄅㄝㄥ31,sangˇ n.ˋ beng31。
45、 屍、夷古音相近故能通假。「饌」此地作「陳設」解。
46、 經文的文意是:床蓆和覆屍之衾被,陳設於西坫的南方。
47、 許先生課堂講義,《中國古代社會•生命循環》336頁。
48、 此禮今已式微,每個村莊幾乎都有一兩位熱心功德的人士,無論男女,皆可委請辦理。或漁事作業時不慎落海亡故者進行招魂,這個儀式,鄉親稱「釣魂」。但馬祖有「報王」之儀,此儀節是古籍所無。本地有白馬尊王廟,白馬尊王的地位類似台灣的城隍爺。「報王」之用意是向在地的神明報到,請求神明將亡者登錄鬼簿,以免成為無所依託的遊魂。若客死他鄉或不知白馬尊王廟所在,亡人家屬可手持三炷香,對天呼倩上蒼收留。報王之隊伍由家族中年長者率領,依輩份尊卑之次前往,人人手持舊風燈(燈籠),沿途不停的誦唸「(稱謂)壽(冫兔)!」到了廟中,家屬跪於神前,引領者焚香、揖拜、口唸亡者之名姓里籍、亡故時日等,懇請收留庇佑。燃燒元寶紙錢後,再依原路返家。
大小斂之禮是在一樓正廳進行。此時以紅布遮住神龕,以免往生者在沐浴、梳洗、更衣、穿戴時,祖先見其大體而失雅觀。往生者躺在「三塊板」上,「三塊板」的作用類似古代的「夷」,《儀禮•既夕禮》:「夷饌于階閒。」夷,屍也。兩者是同音假借的關係。
《儀禮•士喪禮》:「笫夷衾饌于西坫南。」鄭玄注解說:「笫,簣也。夷衾,覆尸之衾。」所謂「覆屍之衾」,實際上即等同馬祖的「蓋水被」。許進雄先生說:廣東和台灣地區,不久前還保存著「蓋水被」與「點主」的喪葬儀式,現在恐怕很少人會知道它們源自何種習俗,有多長的歷史了。所謂「水被」是一塊五尺來長,二尺來寬的白布,在中央縫上一幅同長而尺來寬的紅布。在入殮之前,要先由孝子為屍體蓋上水被,然後再輪由其他親人向屍體蓋上。
馬祖習俗,蓋水被以一次而定。古今之人,皆嚴男女之防,故「男人不死於婦人之手,婦人不死於男子之手。」《禮記•喪大記》又說:始死,遷屍於,幠用斂衾,去死衣,小臣楔齒用角柶,綴足用燕几,管人汲,不說繘,屈之,盡階不升堂,授御者。御者入浴,小臣四人抗衾,御者二人浴。其母之喪,則內御者抗巾而浴。
49、 文意:人死的時候,把屍體移到設於南面窗下的床上,用斂衾蓋在屍體上,脫去臨終前之衣,小臣用角匙置於死者口齒中,用燕几固定死者雙腳。管人負責打水,不把井繩解開,只把井繩迴環曲繞的握在手中,走上階梯盡頭,不必登堂,把水交給御者,御者入內替亡人梳洗,有四人把衾被提高以遮住大體,兩位御者為屍體清洗,如果是主人母親過世,就由內御舉巾遮體再進行沐浴。
50 、文意是:招魂後,為了方便飯含禮的進行,在旁的人會用角匙放在亡人口中,固定雙足,開始飯含,並在堂上布置帷帳,這些事要在同一天內完成。接著由亡人父兄輩的人指揮向親屬發佈訃告。
51、野俊,意思是很漂亮、很美麗。方言說:ㄧㄚ ㄗㄛㄥˇ,ia tsongˇ。
《禮記•檀弓》:復、楔齒、綴足、飯、設飾、帷堂並作,父兄命赴者。在宗法的社會中,長子或長孫所扮演的角色是很重要的。親長往生,文獻中的「管人汲」,此地是由長子持水桶到水井買水來備用。當事者立於井邊,口唸感恩話語,懇請井之神靈同意賣水于家人作入殮潔身之用,然後拋銅板數枚入井,即完成買水為長輩沐浴的儀式。一切過程象徵意義大於實質意義,但是其中透露出孝親感恩的思想是很清楚明白的。
往生後的人,肢體必然有僵硬或變化的現象。這就是文獻所載「楔齒」、「角柶」、「綴足」的道理。鄉人入殮之衣衾,年輕男士多著西服,內外共計三層。年長者上衣七層下裳五重,其棉襖一件抵三層。無論身著新舊服飾,其鞋皆為布履。女性服裝較為保守,絕少穿著旗袍,年長者必著紅裙、紅色繡花鞋,此裝扮強調的是雍容福態,女兒與媳婦為其梳頭戴花時,口中要說「野俊」等吉祥話。為方便著裝,會以紅布帶固定手腳於身體兩側,使其維持睡眠之姿,唯入殮時紅布帶須為之鬆解。若白髮人送黑髮人,則亡人須帶孝入殮,帶孝入殮的方式有二,若雙親健在,亡者腰部要繫白色布帶,此表示罪孽深重;若雙親之一先行辭世,則在亡人右臂紮白帶即可。
古人在初終之時,家屬會在住宅西階立一幡旌,其上書寫亡者名氏、身分、官銜等。《禮記•檀弓下》:銘,明旌也,以死者為不可別已,故以其旗識之。愛之,斯錄之矣。敬之,斯敬其道焉耳。
52、 文意:銘,記也。把死者的名字寫在布幡上,這布幡必須是死者生前所用的旗幟,因死者無法再依外形做區別,只好以他生前用過的旗幟作識別。由於孝子敬愛其親,故將親人之姓名書寫在旗上,一定要按規矩,很恭敬的做這件事。
53 、古文獻中也有寫做「唅」。
54、 禮儀進行時,要把麵線夾起來,在亡人面前做餵食動作,口中還要說:「(稱呼)食麵!」要連續做三次。敬酒時也是一樣,雙手舉酒杯在亡人面前做敬酒狀,口中也要說:「(稱呼)食酒!」。「飼麵」方言說:ㄑㄧˋ ㄇㄧㄢ^,qiˋ mian242。
55、 大斂時門窗緊閉,不能有一絲光線透進來,家屬站立於棺木一側,另一側點著一排白色蠟燭,燭光使人影不致投射到棺木內,親人眼淚不能滴到屍體身上。一切就緒後,道士誦經,木匠口說吉祥話,將棺木之天板蓋上。
它的功能在於告示,並且說明往生者的身分與社會地位。由於馬祖幅員狹小,任何一家的紅白事無不人盡皆知,故銘旌在此作用不大,後來卻演化成豎立於棺木前紅底黑字的靈柩牌,大門口則仿效台灣作法,父母過世就分別張貼「嚴制」、「慈制」字樣而已。
《禮記•雜記下》:「鑿巾以飯。冒者何也?所以揜形也。」由《儀禮•士喪禮》可知,這是為死者「飯含」之禮。在古代喪禮中「飯含」是常見之禮,只是含的品物及數量會因身分地位的不同而有差異。它又稱「含斂」,本來飯與含是有區別的,根據文獻可知,「含」的內容有玉、璧、珠、貝之分;「飯」則有粱、稷、稻等。「鑿巾」是指在幠巾上挖個洞,身分是「士」以下的人,由孝子掀開死者面巾進行飯含,「士」以上則由賓代勞之。人一旦往生後,容貌難免起變化,為了不讓他人看到親長的面容而「憎穢」之,故不把整個幠巾掀開,只在當口處剪個孔洞而含之。早年的馬祖,小殮之前有「煎蛋封口」的動作,根據耆老解釋,此乃為避免亡者胃中殘留之食物溢出。但筆者理解,此是古代飯含禮的遺存。目前此舉可有可無,但是入殮之前會用紙口罩遮口,其意義與古代幠巾相同。
飯含之禮代有更易,閩東一帶有「飼麵」之儀,語意是「餵往生者吃麵」,麵必須是麵線。助喪之人將亡人扶起端坐方桌之前,因肢體僵硬必須多人扶持,孝家按直系長幼尊卑之次進行敬酒、餵麵的動作。此時面部口罩仍在,禮畢,大體再置於「三塊板」上,等候吉時舉行大殮。大殮時,由長子抱頭部,其於子孫則抱持其他部位,以謹慎、謙敬之心將大體輕置於棺內,取下口罩、蓋上被褥,用冥楮紙錢替代殉葬物,將大體周邊塞滿,在子孫哭喊聲中,由木匠師父蓋棺、加油灰以密封之。至此第一階段的喪禮方告完成。
傳統宗法社會的中國,有非常嚴密的「五服」制度,它是一種親屬倫常的網絡譜系。人人皆可在譜系中找到與死者相對應的關係,然後穿著不同的喪服,守該守的禮制。因為當時是多代同堂的大家庭生活方式,前來弔唁的賓客,可根據不同的服帽及佩戴知道彼此關係,因此,大殮後的「成服」是非常重要且嚴肅的,絕不可等閒造次的。但馬祖的「成服」意義與此完全不同。訃聞上的「遵禮成服」只是套用現有的應酬成語而已。鄉親口語中所說的「成服帖」,就是大家習稱的「白帖」或「訃文」。在馬祖它也是喪禮中的儀式名稱之一,方言說「做成服」,是指擴大家祭和公祭之儀式,它必須在出殯日的前一個「七」舉行,在本地除非是有福、有德、有壽,子女事業有成者方可為之,否則會貽笑鄉里。這天所有的餐宴開銷,皆由喪家自理,其本意就是表達「風光報孝」之理念,以淺白的話來說,就是要讓往生的尊長能體面的踏上「歸」途。
56 、方言說:ㄒㄧㄥˇ 兀ㄨˋ ㄊㄞˊ,singˇ nguˋ taiˊ。
57 、方言說:ㄘㄨㄛㄥˋ ㄇㄨㄛㄥ^,cuongˋ muong242。「唱」在此是哭泣的意思。
58、 每天兩餐的拜奠飯,不能太過豐盛,依例只是一雙筷子,一碗白飯,飯上置一顆蜜餞。飯端上供桌時,必須喊「(稱謂)食飯」三聲,正規做法,此時女眷必須一旁哭泣。
59、 赴是形聲字。「走」的本義是快跑,故以「走」做偏旁是表示立刻把消息散播出去。
60 、方言說:ㄅㄨㄛㄥ ㄅㄚ.5,buong ba.5。
61、 閒字是指多餘的字。在不妨礙語義表達的情況下,為了某種需要而增加一些字即謂之。為了使停柩在堂期間,每天有兩次拜奠亡者,每次祭奠皆須哭泣,此即文獻所謂「朝夕奠」或「朝夕哭」的儀節。吾鄉此儀猶有古風,鄉人稱此為「唱飯」。「朝奠」、「朝哭」在上午十時左右;「夕奠」、「夕哭」則在下午三、四時許。只是哭泣不再由孝女、孝媳親力親為,都是用錄音帶或播放梵唄樂音取代之。 (未完待續)
馬祖列島與海洋環境文化研討會/馬祖喪禮溯源-以「斂」、「殯」為例/文:陳高志( 國立台灣大學文學博士 世新大學中文系兼任助理教授 )
- 2012-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