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22日電)馬祖東引軍郵局前郵務員何品輝,被控因玩地下期貨虧錢,竟利用經手儲匯業務時監守自盜,盜領居民儲金近新台幣4000萬元。台北地院依業務侵占等罪,判何男9年徒刑。
北院判決書指出,何品輝因缺錢孔急,在民國93年到94年間以當日沖銷或中途提款、盜領等手法,侵占3953萬餘元,其中包括鄉公所地方建設綜合款、當地居民積蓄以及駐地官兵薪水等。
何品輝事後逃亡多年,遭通緝歸案後又棄保潛逃,去年才在台北落網,到案後坦承犯行。檢方調查認為,何品輝雖任職軍郵局擔任郵局業務佐,但不具軍職身分,也非公務員,因不適用貪污或軍事審判法,改依刑法業務侵占罪論處。
北院審理後認為,何品輝圖己私利侵占鉅款,依業務侵占、偽造文書等罪,重判何男9年徒刑。全案可上訴。1010322 .
東引軍郵盜領案 郵務員何品輝判9年
- 2012-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