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連江縣「合宜住宅」興建位置定案!經縣府昨天邀集相關單位及景觀總顧問召開推動會議討論之後,已確定要以仁愛段147地號(電池山)為基地興建;縣長楊綏生指示立即辦理需求戶意願調查,也指示工務局、財政局以最快速度辦理都市計畫地目變更及公地釋出。
縣府昨天上午召開集合式住宅推動會議,由縣長楊綏生主持,與會包括副縣長陳敬忠、工務局技正陳忠義、財政局課長李文鵬及景觀總顧問代表;業務單位工務局說明時指出,此案經縣長批示,以仁愛段147地號為基地,並函請分署納入通盤檢討辦理,有關後續公地釋出辦理流程與方向,通知景觀總顧問以內政部推動之「合宜住宅」模式,研提地區後續土地釋出推動建議。
之後聽取景觀總顧問惇陽工程顧問有限公司進行簡報,指出「合宜住宅」之定義,在於由政府招商投資興建,以平準價格優先售予一定所得以下且無自有住宅者,目的在於公有土地能地盡其利,並引入民間資金,以達房屋能有合理售價的社會公平正義。而原先使用之「集合式住宅」,根據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篇第1條,建築技術用語之集合住宅定義,為「具有共同基地及共同空間或設備,並有3個住宅單位以上之建築物」,而縣府推動之原意明顯在於前者,故此案將由「集合式住宅」更名為「合宜住宅」。
惇陽公司人員之後分別就2個推動方案的行政作業及推動流程、評選流程購買資格流程等提出詳述,兩方案分別為「民間廠商興建、銷售」及「民間合建委員會決策」,唯共同起頭流程均為「變更都市計畫」及「辦理公地釋出」;至於其他方案還包括標售、設定地上權、租賃、BOT等。
技正陳忠義表示,此案之地目變更案已排入6月份的內政部大會進行討論,要將保護區轉為住宅區,相關程序正在積極處理中;課長李文鵬也表示,公地釋出有其標準程序,此部分會儘快於1個月內完成。
縣長楊綏生表示,不論採何種方案,都市計畫地目變更及公地釋出,都要先開始著手進行,而選定於仁愛段147號興建後,要先訂定申請限制條件,例如要設籍馬祖多少年以上、年收入多少以下等明確規範,以符合推動此案原意之社會公平正義精神,並再次調查地區對「合宜住宅」的需求戶數量,依限制規定先進行初步過濾,以作為藍圖規劃時的戶數依據,往後要召開說明會時,也要在現場準備好初圖或模型,以提高民眾的參與意願。
馬祖「合宜住宅」位置定案 仁愛段147地號基地興建
- 2012-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