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竟瑋/南竿報導】在居民普遍窮困的當時,縣政府以「國民住宅貸款」的方式,協助獅子市場預定地的地主們獲得興建店鋪的資金,完工之後就分給這些地主,租金收益也是地主後來的收益來源。陳姓地主當時人在大陸,他的太太姜女士無法主張權益,陳老伯伯約民國80年左右回到馬祖,開始爭取未分到的店鋪。
有關租金收益是否能成為該案爭取補償的標的?部分鄉親仍有疑問,一地方長老指出,租金收益是指分到店面之後再租給別人才能產生,而且是當時土地面積夠大才能夠分到店面。
陳老伯伯生前已經對鄉公所、縣府及省政府、監察委員做多次陳情,也在地政人員陪同下前往市場勘界,南竿鄉公所人員說,陳老先生67年在大陸期間兩位女兒在馬祖均已成年、在學校任教,應能掌握市場興建的消息。
陳姓地主方面則說,關於租金,還有協商的空間,他們絕對尊重行政程序,也尊重公共利益,但是也希望財產權獲得合理的保障。
【101/04/18修正】
獅子市場遲遲無法動工 公所:一地主協商無共識 陳姓地主:尊重行政程序,盼財產獲得合理保障
- 2012-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