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落地、不分類環保局開罰

  • 2012-06-22
 【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環保習慣不鬆動!縣府環保局表示,近日常接獲民眾及一線作業人員反映,指出部份民眾未依規定時段將垃圾排出逕行棄置現場,以及未將資源垃圾事先分類,直接丟入垃圾車,影響後端作業;環保局表示,近日已於現場安排人員執行攝錄影取締違規行為,稽查勤務執行一經查獲違反規定者,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從嚴處分,將開單告發最高處新台幣6000元罰款,敬請民眾注意及密切配合。
 縣府環保局近年持續推行「垃圾不落地」及「垃圾分三類」政策,雖行之有年及不斷宣導,但仍有少數民眾是不願配合,讓一線及後端人員是相當困擾;環保局表示,在垃圾不落地部分,請鄉親體諒清潔人員辛苦工作及維護大家環境整潔美好,勿將垃圾或資源回收物品丟棄於垃圾收集點。
 環保局指出,往年執行隨車作業經持續觀察結果,發現南竿鄉垃圾不落地執行成效良好,鄉親環保意識及配合度也都相當高,惟有少數地區民眾缺乏公德心,有將垃圾任意棄置,且未依規定分類情形,或是於垃圾車未到達前及垃圾車離去後才將垃圾棄置現場情形,導致現場環境髒亂不堪。
 而在「垃圾分三類」部分,環保局已推動結合全縣軍民共同落實「垃圾分類、資源回收」工作,以認同「馬祖環境的未來,由您的雙手決定」的觀念,請鄉親應依規定進行分類。
 環保局亦表示,由於本縣已實施「垃圾強制分類」,民眾應將垃圾區分為「廚餘」、「資源垃圾」及「一般垃圾」三大類;一般垃圾配合垃圾不落地投進垃圾車;資源垃圾及廚餘配合資源回收車時間(星期一、三、五、日)交給資源回收車人員回收;資源回收亦為強制執行,民眾如未將資源垃圾事先分類,直接丟入垃圾車者,將開單告發最高處新台幣6000元罰款。
 環保局希望藉由大家配合垃圾分類、資源回收,期以提升全縣資源回收成果,使資源永續利用,改善本縣居住環境品質,再次呼籲民眾千萬不要把資源垃圾或廚餘混雜到一般垃圾裡,如果一般垃圾中有資源垃圾、廚餘或有害垃圾,將會被開單處罰。
 「垃圾減量、功德無量」請大家務必配合,環保局將於現場安排人員執行攝錄影取締違規行為,稽查勤務執行一經查獲違反規定者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及第50條規定從嚴處分,請民眾配合環保政策,共同維護美好環境,鄉親若對垃圾車清運時間有疑問,可撥鄉公所環保課22316#62或撥環保局26517-26520,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