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監理單位正辦理汽車燃料使用費溢收費款退費作業,台北市區監理所連江監理站特別提醒鄉親,監理站不會以電話通知車主以ATM辦理轉帳退費,也不會收取任何費用,如果接到陌生人電話,應先行向車籍所在地之監理所站查詢確認,同時呼籲車主不要將證件交由陌生人辦理退費,以免受騙上當。
監理站表示,依據汽車燃料使用費溢收費款退費作業原則及時程,是針對1801㏄至2400㏄自用小客車及6601㏄至7200㏄營業貨車,自72年7月起溢收汽燃費退費作業,各區監理所自101年7月起分2階段辦理全數退費。
退費作業方式及時程分2階段辦理,第1階段退費對象為目前仍使用中之車輛,各區監理所(站)將主動於本年度應繳納之汽車燃料使用費中扣抵,車主無需辦理退費手續;自用車應退費金額於7月汽車燃料使用費開徵時扣抵,營業車於9月秋季汽車燃料使用費開徵時扣抵。
第2階段退費對象為72年以後至84年未換牌,及84年以後已辦理過戶手續之前車主或車輛已繳、註銷或報廢,無法於101年開徵時扣抵之車主;各區監理站於9月30日前以郵簡方式通知車主,車主可選擇於臨櫃換發駕、行照之規費中扣抵、親臨附近監理所(站)退費或提供銀行帳號直接匯款等方式辦理,如車主一時不便辦理,退費金額將記錄於公路監理電腦系統中,爾後車主辦理行駕照換發時自動予以扣除。
公路監理電腦系統已全國連線,車主可逕洽鄰近監理所站辦理退費,特別提醒車主,第1階段退費將於6月底前寄發繳納通知書,車主自7月起可向監理單位查詢退費訊息;第2階段退費將於9月底前寄發郵簡通知,車主10月起可向監理所站查詢。
汽燃費溢收款退費 連江監理站:不會以電話通知辦理,鄉親留意
- 2012-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