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監理站:小客車溢繳汽燃費,隨今年開徵併同退費

  • 2012-07-02
 【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前陣子台灣媒體大幅報導,政府29年前試算錯誤,民國72年起開始溢收汽燃費,現今各監理單位開始辦理溢繳汽燃費隨本年開徵併同退費;台北市區監理所連江監理站表示,1801cc-2400cc自用小客車溢繳汽燃費,將隨今年開徵併同退費,提醒車輛所有人請儘速在7月31日前繳納,監理站亦不會以電話通知車主以ATM辦理轉帳退費,也不會收取任何費用。
 連江監理站表示,因原汽車燃料使用費費額表計算錯誤,自用小客車1801cc-2400cc汽油車主每年溢繳30元、柴油車主每年溢繳18元,凡未辦理繳、註銷、停駛及報廢之現任車主,溢繳金額將於今年(101)之自用汽車燃料使用費繳納通知書中扣抵,扣抵金額係依天數比例計算;另其它車種因無溢繳情形,仍按費額表開徵。汽車所有人可利用下列方式及地點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
 1、持繳納通知書至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繳納。
 2、於便利商店或郵局繳納:開徵期間持3段式條碼之繳納通知書至統一、全家、萊爾富、OK等4家便利商店或郵局繳納。
 3、利用電話語音轉帳方式繳納:電話412-1111或412-6666轉用戶碼169#,以信用卡繳納者需自行負擔手續費。
 4、網路繳納:電子公路監理網http://www.mvdis.gov.tw。
 5、ATM(自動櫃員機)繳納:(限列管之個人所屬車輛,公司行號部分尚未開放)可持任何銀行金融卡至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設置之自動櫃員機繳納(跨行金融卡需自付手續費1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