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島建設條例修正委託研究案公聽會今文物館登場

  • 2012-07-03
 【本報訊】縣府企劃室離島建設條例修正委託研究案公聽會今日下午2時30分文物館登場。
 離島建設條例於89年4月制定公布,主要之立法意旨係為推動離島開發建設、健全產業發展、維護自然生態環境、保存文化特色、改善生活品質、增進居民福利等項目。然而「離島建設條例」施行至今,只經過6次微幅增修,隨著時間環境的變遷,尤其是兩岸關係的大幅改善,原有條例逐漸難以契合離島發展需求,爰經過離島縣市政府多次爭取,行政院經建會於100年底委託財團法人國土規劃及不動產資訊中心辦理「建立離島區域合作平台暨運作機制計畫」,並針對「離島建設條例」及相關子法提出修正建議,預計今年10月份結案。為把握10多年來「離島建設條例」首次全面檢討的契機,提出符合離島未來發展與縣政需求的修法建議,特別在地區舉行公聽會,邀請各界踴躍出席,所提意見將納入規劃案中,並作為未來爭取中央政策支持的參考。
 書面建議表請電企劃室0836-25139,傳真0836-25097或E-mail至承辦人員信箱a-jaba21@gmail.com標題註明「離島建設條例修正公聽會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