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考試院院會通過,定於101年11月10日(星期六)至11日(星期日)分別在臺北、臺中及高雄3考區同時舉行。
考試院表示,該考試等別為警正警察官升官等考試,暫定需用名額3,005名(其中行政警察人員2,615名、消防人員353名、海岸巡防人員37名)。
考試院表示,101年警察人員升官等考試之應考資格、應試科目及成績計算等,均依照警察人員升官等考試規則及其附表之規定辦理。
101年警察人員升官等考試11月10日起舉行
- 2012-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