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竟瑋/南竿報導】建築線指定(示)為申請建造執照必備文件之一,縣府工務局提醒鄉親依規定申請,以順利獲得建造執照。福建省建築師公會則表示,相關程序可委託建築師、測量公司申請,民眾也可自行備具下列書圖,向縣政府工務局都計建管課申請核發。
為協助有興建房屋需求的民眾申請建造執照,縣府工務局委請福建省建築師公會提供諮詢服務,也進行一系列的法律宣導。該公會發現,仍有鄉親不盡了解建築線的規定,影響到執照的申請效率,特別引述法規進行說明。
福建省建築師公會表示,一個基地如要申請建築必須與建築線相連接,如欲興建房屋需先指定建築線,才能申請建築執照辦理施工。
依《台灣省建築管理規則》規定,建築基地面臨計畫道路、廣場、市區道路、公路或合乎此規定的現有巷道,可申請指定建築線,申請指定建築線應繳納手續費,金額由縣市政府規定,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指定建築線應從收件次日起8日內辦理完畢,並將指定圖發給申請人,但面臨公路需會同主管機關辦理者為15日。
此外,道路或廣場開闢完成,其境界線(指道路或廣場的範圍邊線)經縣市主管建築機關確定為建築線,應於1個月內公告得免申請指定建築線,其有變更時應即公告修正。
若建築基地鄰接計畫道路或指定有案的建築線,起造人應在申請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前,向工務局申請指示建築線。建築基地不臨接計畫道路或已指示有案之建築線者應向工務局申請指示建築線,但建築基地之臨接,縣政府公布已依都市計畫完成之道路,不在此限。
縣政府工務局表示,申請指定(示)建築線應填妥申請書圖,並檢附以下文件:
1、申請建築線指示專用卷宗。
2、建築物指示申請圖〈含透明圖及藍晒圖〉。
3、藍晒圖內之申請書各欄應詳細填寫,申請人應蓋章。
4、申請書〈含地籍套繪圖、位置圖、現況計畫圖〉應詳細繪製。
地籍套繪圖應描繪一個街廓以上或以現有巷道指定建築線時,該現有巷道之全部 位置圖,並應標明建築基地之地段、地號、樁位、方位、基地範圍及鄰近各種公共設施、道路之寬度。
基地位置圖應簡明標出基地位置、附近道路、機關學校或其他不明建築物之相關位置。現況圖則應標明地形,鄰近現有建築物、道路及溝渠,其比例不得小於五百分之一。
工務局:興建房屋 需先指定「建築線」才能申請建造
- 2012-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