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說登錄制度上路 公務員受關說3日內須登錄

  • 2012-10-10
 【本報訊】「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機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101年9月7日正式上路,讓全國公務員等規範對象遇有請託關說事件時知所遵循,也讓民眾瞭解該等規範對象遇有請託關說事件必須辦理登錄,否則將受到懲處,以確保公務員執行職務之公正。
 為踐履總統於101年7月7日廉政座談會裁示,行政院應於2個月內完成請託關說制度化、透明化及登錄標準化,法務部廉政署特別依據行政院院長於7月18日政務會談之指示,訂定「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機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並於101年9月7日正式實施,讓各機關首長及相關同仁在處理業務時,有清楚分際。
 依據法務部歷年民調顯示,民眾認為政府部門「關說文化」比「紅包文化」更為嚴重,檯面下之請託或關說,經常是提供舞弊的最佳機會,也是貪腐的溫床。行政院為落實請託關說登錄查察機制,指示法務部廉政署督同全國各政風機構建置7000餘個登錄窗口,專責受理登錄及進行線上建檔作業。
 行政院表示,要點規範對象除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機構適用公務員服務法之人員外,亦包含代表政府或公股出任法人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對於請託關說也有清楚明確之處理原則,凡是被請託關說者,必須於三日內,向各機關受理登錄單位進行登錄,登錄內容包含請託關說者之基本資料、請託關說的日期、地點、方式、具體請求內容及請託關說者與事件當事人之關係等;而各機關對請託關說事件登錄資料將逐筆建檔,彙轉法務部廉政署查考,並定期辦理抽查。
 依據要點規定,規範對象未將請託關說事件登錄,經查證屬實者,應嚴予懲處。又各機關須按季將請託關說事件登錄之統計類型、數量及違反該要點受懲戒確定之人員姓名、事由公開於資訊網路。此外,政務人員如違反該要點規定者,得視情節輕重,檢附具體證據移請監察院審查。
 要點之施行,除了讓全國公務員等規範對象遇有請託關說事件時知所遵循,也讓民眾瞭解該等規範對象遇有請託關說事件必須辦理登錄,否則將受到懲處,以確保公務員執行職務之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