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連江縣地政事務所正積極辦理「視為所有權人」重新受理土地總登記,為提升鄉親對此議題的了解及申請意願,特巡迴四鄉五島舉辦「土地登記法令及保證人宣導說明會」,首場24日晚間7時在介壽老人活動中心4樓舉行,吸引許多鄉親前往關心,與會民眾都對縣府此次突破表示肯定,也期盼真正能幫助鄉親取回於自己的土地;第2及第3場次預定10月30日下午2時在莒光鄉公所會議室、晚間7時於大坪村老人活動中心舉辦,歡迎莒光鄉親踴躍前往參加。
為提升鄉親對「視為所有權人」的了解,地政事務所特下鄉舉辦「土地登記法令及保證人宣導說明會」,首場於10月24日晚間在南竿鄉介壽村老人活動中心4樓登場,吸引40位關心此議題的民眾前往參加,多以老人家為主;現場由課長朱林盛主持,地方法院法官梁凱富、地檢署檢察官王勢豪列席,就土地案件所牽涉的相關法律及過往判例作說明,為讓與會老人家溝通無礙,還特別邀請馬中前校長陳善茂擔任「翻譯」。
首先由地政事務所說明「視為所有權人」的緣由,指出馬祖地區於42年成立連江縣政府,當時未設有地政業務之單位或登記機關,直至民國61年間縣政府設立民政科,掌理自治行政、地政等業務。自62年至66年間完成全縣約10分之1土地面積之總登記,因實施戰地政務長達36年之久,遲至解除戰地政務後,嗣於82年續辦剩餘10分之9土地面積之地籍測量及登記,惟迄今仍有6千8百餘筆之土地未完成登記。
為解決馬祖地區土地問題,經內政部依行政院指示籌組跨部會專案小組,自98年11月6日、99年1月11日、100年10月11日及101年2月9日召開4次專案小組會議研商,並於第4次會議獲致適用民法物權編施行法第9條規定「視為所有人」之方式受理所有權登記之決議。而爭取「視為所有人」函釋的實益在於,只要可以證明在民國62年7月31日之前,就已經完成民法第770條(或769條)持續10年(或20年)之占有,就可以用時效取得的規定申請土地總登記,而「勿須審查其自得請求登記之日起以迄登記完成時有否繼續占有之事實」,楊縣長已經落實實踐還地於民的政見,是我國地政業務的突破與新里程碑,這是非常努力下才獲得的成果。
地政事務所強調,目前已展開重新受理土地登記工作事宜,登記期限從101年8月1日至102年1月31日止,同時做「接收文件」的作業。受理申請的土地只有針對當前還未登記所有權屬的6800多筆土地,已經登記有所有權的土地不包括在內。這次重新受理土地總登記申請案件的途徑,不是只有適用「視為所有人」的規定,如果申請人迄今都有繼續占有事實,可以援用過去時效取得方式(2位以上四鄰保證人)、或因軍事原因中斷占有者則可援用安輔條例,申請人都可以自由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方式登記。
如民眾之前有針對這6800多筆已經提出申請,目前還在地政事務所內,也就是「已收未結案件」,可以不必再送件,即沒有強制要求「再送件」,地政事務所在102年1月31日之後會再對之審查,但如果認為證據尚有不足,還有可以適用「視為所有人」方案規定的事實及證明文件,民眾當然可以再補件,增加有利的證據資料,地政事務所會併案處理,這就是所謂的選擇最有利的方式補強資料。
民眾之前如有曾經被駁回的案件,如果有可以適用「視為所有人」方案,則需要再重新送件了,否則仍然是「駁回」確定了。而且當時駁回登記之申請時,地政事務所已經依土地登記規則第58條規定把文件正本都還給申請人,申請人還是要檢齊文件重新送件申請;如過去從未申請過這6800多筆的人,只要符合登記要件且確實是真正所有權人,也可提出申請。
目前受理機關包括連江縣地政事務所、各鄉分設收件處、桃園八德地政事務所、新北市中和地政事務所;如果還有不瞭解的地方或其他的問題,歡迎利用電話向主管機關詢問,將提供所需要的服務,縣府民政局:0836-23265轉17、19,地政事務所:0836-23265。
之後是自由提問及建議時間,發言老人家還是多關心自己先前未取得的土地案件,而且情緒相當激動,讓現場是一度失焦,前環保局長陳秀華特別提出多項建議,包括比照金門規模擴大編制成立地政局、成立「還地於民委員會」、由縣長出任當然主委、人力不足之下,應該先集中受理及處理南竿申請案件、凡有新的土地申請案件應主動通知各相關利害關係人知情;一些民眾也肯定縣府擴大服務範圍的便民措施,讓許多鄉親不用再舟車勞頓。
地政事務所感謝南竿鄉親的踴躍參加,其他各鄉場次也歡迎大家告訴大家,後續場次及時程安排如下:
場次二:10月30日(二)下午2時至4時,地點莒光鄉公所會議室。
場次三:10月30日(二)晚間7時至9時,地點莒光鄉大坪村老人活動中心。
場次四:11月1日(四)晚間7時至9時,地點南竿鄉馬祖村光武堂。
場次五:11月5日(一)下午2時至4時,地點北竿鄉塘岐村老人活動中心。
場次六:日期未定,配合船期擇期召開,地點東引鄉老人活動中心。
土地登記法令宣導說明會首場介壽老人活動中心舉行 鄉親關心自身權益
- 2012-10-26

為提升鄉親對「視為所有權人」的了解及申請意願,地政事務所下鄉舉辦「土地登記法令及保證人宣導說明會」,首場在介壽村老人活動中心4樓登場,吸引40位關心此議題的民眾前往參加,多以老人家為主。(圖/文:曹重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