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魚禁捕政策,離島也貫徹!建設局前進東莒猛澳宣導

  • 2012-11-22
 小魚禁捕政策,離島也貫徹!縣府建設局20日前往東莒猛澳碼頭,提醒漁民與釣客遵守「連江縣海域轄區內水產動物採捕體長限制」規定。(圖:縣府建設局提供)

 小魚禁捕政策,離島也貫徹!縣府建設局20日前往東莒猛澳碼頭,提醒漁民與釣客遵守「連江縣海域轄區內水產動物採捕體長限制」規定。(圖:縣府建設局提供)

 【記者邱竟瑋/南竿報導】小魚禁捕政策,離島也貫徹!縣府建設局20日前往東莒猛澳碼頭,提醒漁民與釣客遵守「連江縣海域轄區內水產動物採捕體長限制」規定,違反此一規定者將依漁業法移送,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漁獲物和漁具也一律沒收。
 為保護地區漁業資源,維持海洋生態永續發展,建設局20日下午前往東莒猛澳港進行宣導,提醒漁民遵守採捕體長規定。受訪的漁民也出示捕撈的漁獲,證明是合乎體長大小規範。
 依據「連江縣海域轄區內水產動物採捕體長限制」,黑瓜子臘(黑毛)Girella melanichthy、瓜子臘(黑毛)Girella punc-tata、赤點石斑Epinephelusakaara,皆為體長15公分(含)以下禁捕。中國鱟Tachypleus tridendatus則無論體型大小一律禁捕。
 章魚Octpodidae(科名)200公克(含)以下禁捕;文蛤Mere-trix lusoria,殼長4公分(含)以下禁捕;菲律賓海瓜子蛤Ru-ditapes philippinarum則殼長2公分(含)以下限捕;九孔鮑(九孔)Haliotisdiversicolor div-er-sicolor的限捕範圍是殼長3公分(含)以下。至於紫海膽Antho-cidariscrassispina,其禁捕限制是5公分(含)以下。
 建設局提醒鄉親,以上所公布的水產動物或其製品依大小不得採捕、販賣及持有;但領有漁業權登記證照合法養殖業者販賣及持有以上人工繁殖方式培育之水產動物不在此限。
 凡違反前列規定,將依照漁業法第60條第2項規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並得依同法第68條之規定,沒收或沒入其採捕之漁獲物及漁具;如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沒入時,將追徵或追繳其價額。地區漁民也建議縣府關注小型蟹籠所進行的捕撈。
 而在宣導的同時,縣府勸導漁民和釣友釋放小型魚貝的工作也一直在做,局長曹爾元表示,發現漁網上被撈捕的小魚已經死亡時,感到惋惜,所幸釣友所釣上來的還有一線生機,期盼密集的宣導能建立鄉親、釣友根本的保育觀念。